2023年长宁区文物局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和宣传等各项工作,探索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度融合、良性互动的新模式,在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中,做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取得一定成效。有关工作如下:
一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工作。持续推进不可移动文物“四有”工作,长宁区文物保护单位均设有保护标志牌并完成“一楼一册”档案编制,国有文物均已落实安全责任管理单位。同时,会同区规资局积极推进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
二是深化构建文物安全体系。形成文旅、规资、房管、消防等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构建全区、街道、文物产权人(使用人)各级文物保护网。定期召开全区文物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区文旅区消防救援支队文物安全联席会议,组织文物保护单位消防演习培训。坚持常态化安全巡查,2023年出动100余人次。对文物建筑开展巡查巡检共132家次,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约谈,积极整改,督导作出书面安全承诺。
三是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性修缮。完成李鸿章祠堂、复旦公学旧址、曾仲鸣住宅等文物建筑修缮。稳步推进圣约翰大学近代建筑、汉语大词典出版社、番禺路504号花园住宅、兴国宾馆7号楼(回峰楼)等文物建筑修缮项目。
四是加强文物建筑保护。积极认定规划地块内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清单,明确保护要求及保护措施,确保城市更新过程中文物得到有效保护。按照文物保护法“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2023年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共3件。
五是积极推动“建筑可阅读”“海派城市考古”工作。打响“何以爱长宁”建筑可阅读巴士微旅行品牌,围绕“音乐演绎”“建筑可阅读”“街区可漫步”“非遗可传承”等主题,将音乐、建筑、艺术、非遗、商圈与微旅行相结合,以双层观光巴士为载体,串联长宁音乐、演绎元素,使行走有感悟,心中有获得,让市民在旅游过程中感受长宁的文化魅力;在长宁区文博宣传月期间,联合社会力量共同推出工业遗产及苏河印象等多条微旅行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