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宁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跟区委、区政府及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部署,锚定更高水平法治长宁建设目标,紧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收官要求,将法治建设与民政民生业务深度融合,切实履行行业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完善法治工作体系、优化监管机制、夯实队伍基础,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为保障民生福祉、规范行业秩序、推进基层治理提供坚实法治支撑。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注重组织引领,明确法治建设目标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细化学习举措,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刻把握法治建设核心要义。进一步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党组牵头主抓、党组书记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守土有责、科室单位协同落实”工作格局,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带头执行法治相关制度,主动扛起法治建设具体责任。将法治建设与文明行业创建、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治理创新及养老服务行业党建等工作同谋划、同推进,把法治履职成效纳入干部履职评价重要内容,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氛围,确保法治要求贯穿民政工作各环节。9月圆满完成区委依法治区办对我单位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长宁”法治实地督察。
2.科学谋划部署,锚定工作方向。对照《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上海市长宁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等上级文件精神,精准衔接民政业务重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局2025年度工作计划,实现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监管等常规业务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按需召开法治建设会议,梳理法治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民生关键领域涉法涉诉事项,以及重大采购、工程项目建设、规范性文件修订等风险高发环节,加强依法预判、分析研判与处置应对,健全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流程,提升民政领域风险防范与法治处置能力,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协同共进、落地见效。
(二)注重机制优化,提升法治建设实效
1.严格规范基础业务,构建全领域法治监管体系。依据民政部门权责事项清单,编制完成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明确工作标准,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民政职责体系,推动监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
社会救助领域:坚守民生兜底底线,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核心,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推出“救助+慈善”融合模式,推进“五扶”行动计划落地,打通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通道,形成“政策兜底、慈善补充、精准帮扶”的救助格局,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深化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在全市率先实现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同步在各未保站设置“未爱小屋”“护苗心屋”专属服务空间,配备专业服务力量,为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孤独症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心理健康疏导、成长陪伴、权益保障等个性化服务,筑牢特殊儿童权益法治保护防线。
养老服务领域:深化“数字赋能法治监管”模式,依托“数字民政”平台持续优化“养老监管一件事”,完善“主动发现、智能预警、自动派单、管理闭环”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全流程数字化追踪监管。秉持“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监管理念,联合区消防救援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等联合检查,严格遵循“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结果即时录”原则,规范检查流程、强化结果公示。全年联合区消防救援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对11家养老机构开展“涉企联合行政检查”,另对2家养老机构开展单部门涉企检查,精准排查消防安全、服务规范等风险隐患。制定《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考评,聚焦养老机构服务流程、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等重点环节整改提升,切实保障老年人养老服务权益。
社会组织领域:强化综合监管能力,优化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更新调整预警信息员队伍,完善《长宁区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通讯录》,修订《预警网络实务一本通》,提升预警处置精准性与高效性。规范社会组织运行管理,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填报培训及规范化建设培训会,引导社会组织依法合规开展活动;启动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以评估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推动社会组织提升法治化运营水平。加大社会组织风险防控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严厉防范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组织领域秩序。
社会服务领域:聚焦婚介服务、殡葬服务、公益慈善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规范行业秩序。结合跨部门联合监管与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召开规范经营培训,引导机构承诺规范经营,使用规范合同,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4家营利性婚介机构开展“发码”涉企检查,严查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问题,化解婚介服务信访投诉矛盾。紧扣逝、殡、葬、祭法规制度,系统梳理形成《长宁区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清单》。聚焦殡葬服务收费、设施管理、流程规范等重点整治内容,开展全行业专项排查整改,对1家殡葬机构开展“发码”涉企检查,杜绝殡葬领域违法违规及腐败行为。制定并印发《长宁区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和具体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2.严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长宁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日常监督,做到“有件必审、有审必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学习,新修订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对我局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完成评估清理报告及网上报备。局党组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
3.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筑牢法律风险防控防线。将法律顾问作为法治建设重要支持力量,处理信访投诉、涉法纠纷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分析研判,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各项行政行为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聘请专职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行政处罚、合同签订、听证及复议等涉法事务,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控。今年共审核各类合同、协议等262件,配合调处信访矛盾4次。
4.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聚焦民政领域突出问题,精准开展系列专项整治,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提效能。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遵循法定权限与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流程管控,配齐执法记录仪、档案管理设备等执法装备,确保执法行为全程可追溯、可监督。全年未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未出现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或撤销行政决定情况。
(三)注重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以党建引领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制定局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发挥养老服务行业党建“同心圆”优势,申报“最虹桥”党建联建平台项目,推动党建与民政法治工作、行业管理协同发力。围绕法治建设与廉政建设要求,举办建党周年庆大会、家风家教专题学习等活动,邀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专家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辅导,覆盖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及关键岗位干部30人次,强化干部纪律意识与法治素养。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与民政领域法律法规,赴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树立“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工作理念,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2.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实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制定《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民政职能与服务对象需求,精准开展分层分类普法宣传。抓住宪法日、敬老月、公益伙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养老机构、街镇社区、区婚登中心等线下阵地,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进养老机构、进街镇、进社区、进单位”活动,聚焦民政重点区域与特殊群体,强化法治宣传针对性。区婚登中心在2025年“幸福五月国际家庭周”期间开展“典”亮幸福婚姻——普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市民现场解读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新规内容、发放婚姻法律宣传书籍,告知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局老龄科在“长宁区敬老月暨首届九九购物节”期间,通过案例讲解、现场答疑等方式宣传养老防诈骗知识,增强老年人风险防范与依法维权能力;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在11月“创益同心 暖耀同行”公益伙伴日期间组织社会组织政策科普展;局社会科围绕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救助政策与信用承诺要求,提升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与配合度。
3.建强执法队伍,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坚持“专业化、规范化”导向,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人员配置,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6名,其中法治审核人员2名,为满足日常执法与法治审核需求,针对人员调整、业务更新等情况,新增19人参加执法人员初任培训考核。年内2人完成执法抽查考核,通过率100%,确保执法人员具备合格履职能力。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案例研讨、业务交流,学习借鉴市、区优秀执法案例经验,结合执法案卷评审反馈问题开展整改提升,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实操能力。严格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遵守执法纪律,树立民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4.规范复议应诉工作,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程,明确复议应诉工作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负责人带头履行应诉职责,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质效。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邀请区行政复议局专家为“青干班”学员开展执法与复议应诉专题培训,提升干部依法应对涉法纠纷能力,确保复议应诉工作有序开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局党组与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签订《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书》,明确廉政与法治工作要求,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压实工作责任,防范行政不作为、滥作为问题,全年未发生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不足
2025年,长宁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群众民生期待及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需求,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治学习学思践悟不足。全系统干部法治知识掌握广度与深度有待提升,聚焦民政业务领域法律法规学习较多,但对部门业务外关联法律法规钻研不深入,知识体系不够全面。部分干部法治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解决工作中复杂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足。
2.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分层次、分群体普法不够精准,针对老年人、儿童、困难群众等不同群体的普法内容与方式适配度不高,未能完全契合各类群体法治需求。“以案释法”工作推进不够到位,选取的案例针对性、典型性不足,案例解读不够通俗易懂,未能充分发挥案例警示引导作用,普法宣传精准性、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3.法规运用与执行深度不够。部分干部对民政领域法规政策理解不透彻,将法规政策与日常业务工作融合落实的意识不强,工作中重点不够突出,存在“重业务推进、轻法治规范”倾向。部分法规政策配套的办事流程、便民指南修订不够及时,与最新法规要求、群众实际需求衔接不紧密,影响政策落地效果。
4.法制审核专业性不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业性较强,但现有审查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对象、审查标准、审查流程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精准,导致全年出现2个政府采购项目涉嫌违反市场公平竞争需补充说明报告的情况,法制审核专业性与严谨性需进一步强化。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长宁区民政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提升民政领域法治化水平为主线,聚焦短板不足整改提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民生工作深度融合,为长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1.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推动学用深度融合。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分层分类法治学习计划,扩大法治学习覆盖范围,既强化民政业务领域法律法规学习,也补充业务关联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内容,完善干部法治知识体系。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扩大法治宣传覆盖。整合线上线下宣传资源,聚焦老年人、儿童、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精准定制普法内容,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针对性宣传,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各岗位普法职责,推动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推进,提升普法工作系统性与持续性。
3.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升普法精准实效。打破传统单向普法模式,创新开展互动式、沉浸式普法,通过现场咨询、有奖问答、法治情景剧、模拟维权等形式,增强群众参与感,提升普法趣味性与吸引力。调整优化普法内容与方式,提升普法精准性与实效性。
4.强化法制审核能力,筑牢风险防控防线。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组织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专业培训,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辅导,提升审核人员专业素养,明确审核标准、流程与责任,规范审核行为,确保“有审必严、审核精准”。深化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扩大风险排查范围、细化排查标准,提升法治预判与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防范法治风险。
长宁区民政局将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民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切实以法治保障民生权益、规范行业秩序、提升治理效能,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长宁、增进民生福祉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