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宁区发改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要求,持续推动法治建设与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长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与主要成效
(一)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理论学习的核心内容,纳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计划,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动全体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持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根基。二是深化法治培训。聚焦发展改革主责主业,结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政府投资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实务研讨。依托“学习强国”“上海干部在线学习”等载体以及区级层面组织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系统培训,持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的能力。三是拓展宣传渠道。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长宁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推送相关内容。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政府开放日”“政府开放月”等节点,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政策解读、现场咨询等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要求,对照市级方案,制定《长宁区聚焦提升企业感受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区8.0版行动方案),推出“法治保障”等“八张特色牌”,指导全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同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2025年信用工作要点,明确53项具体工作举措。严格落实“双公示”工作“日常提醒、月度监测、季度评估”制度。在提高社会诚信意识方面,持续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鼓励各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信用承诺和分级分类监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城区创评等工作,每年持续推进各类诚信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诚信社会氛围,提升公众知晓度。
(二)强化依法履职
一是依法规范投资全流程管理。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截至目前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批28件,网上办理项目核准2件,项目备案13件。强化审批监管,加强对项目(法人)单位的法治宣传工作,主动告知项目审批相关法规,增强与横向其他项目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确保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依规审批。二是牵头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通过与市级部门和兄弟区相关处室积极对接沟通,了解工作流程、评估要点和工作推进具体情况,起草形成我区《关于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的说明》,并形成内部评估工作机制,科学开展评估工作。今年以来,我委已完成区应急局关于《长宁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草案)》、区房管局《长宁区房屋协议置换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主动开展区内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检查计划编制和区内4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联合检查工作。通过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明确能源管理职责,建立淘汰落后、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安排。四是严格落实价格监测和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持续做好价格监测工作,2025年1月至11月底已开展各类市场巡视监测工作近260次。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紧密配合公安、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开展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结涉刑事案件物品价格认定64件,案件金额135余万元。
(三)构建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环节要求,切实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面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同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三是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始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及时发布并更新我委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科室职责分工,压实普法责任,统筹法治宣传、依法治理与业务发展,确保责任明确、执行有力。四是坚持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例外”原则,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编制《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今年通过上海长宁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累计发布主动公开信息67条,其中政府类公文信息26条。协调督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办理“两会”代表建议和提案40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运用深度尚有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深悟透仍有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法治理念贯穿于履职全过程、各环节的自觉性、系统性尚需加强。
二是法治建设与业务融合的效能有待深化。部分业务环节中法治宣传未能有效融入,法治工作在支撑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核心领域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素养仍需强化,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论证、制度文件制定等环节的参与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现有行政执法力量的专业化水平和履职效能需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建设
一是加大力度带头开展学法。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党组会、支部学习和个人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党内法规为主题的专题学习。用好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数字化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委内干部日常学法,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指导发布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三是督促切实依法行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发改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引领干部提升法治意识,推动责任层层落实。
(二)着力提升法治队伍建设水平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推动责任落实落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带领委领导班子制定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委党组议事规则,推进民主集中制实施,执行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组织开展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新一轮修订工作,严格规范公文印发、政务信息公开、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等内部规程,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二是聚焦关键领域环节,筑牢廉政建设防线。针对项目审批、重大建设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安排等发展改革工作中的关键岗位与重点业务环节,明确防控措施,健全责任链条,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方式,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落实。三是发挥专业力量作用,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合同审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落细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扛起发展改革工作职责。
一是进一步深化法治思维的培养与应用。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理念贯穿发展改革全过程。持续提升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确保在面对复杂问题时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提升法治在社会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中的应用水平。
二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重要作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
三是进一步提升普法质效。加强对法治宣传形式载体的的创新,确保普法工作能够更深入人心。对照每年制定的普法清单,通过更加新颖多样的宣传手段,进一步扩大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普法效果。
四是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领导干部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构建法治建设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
区发改委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