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宁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01-04

 

 

2025年长宁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长宁区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围绕依法治区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长宁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实学法用法,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思想根基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党规党纪、宪法基本法律、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精神法治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学习、辅导讲座等形式,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2025至今,局党组中心组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上海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法6次,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

(二)强化统筹部署,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推进部门执法、依法行政以及守法普法等各项法治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推进,局党政班子成员集体研究部署局法治相关工作,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全局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及时研究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切实保证法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规范涉企执法,“无感监管”赋能生态环境监管

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检查码”的运用结合企业信用分级等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检查事项、检查主体、检查频次等涉企检查内容,制定《2025年度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进行任务备案并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截至2025年12月底,本单位共计开展执法检查1213次,同比下降36.80%。二是创新推动“无感监管”,结合自主建设“慧生态”综合管理平台,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治理等五大模块数据,执法人员可通过在线监测、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实现非现场监管,实现“环境质量一屏观、环境治理一网管、环境服务一云端”,为“无感监管”落地提供了技术底座,也让生态环境质量精细化管理有了硬核支撑;还运用无人机巡查、智能监控、数字哨兵等“无感监管”方式,以技术赋能实现监管效能与企业便利的平衡。三是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等平台,与区级各部门持续开展多事项联合双随机执法,推进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医疗美容机构等行业综合监管等联合检查,深化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

(四)优化分类监管,定制护企“环保服务包”

一是深化信用分类监管,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调整执法频次和执法方式,推进分级分类执法监管,对于信用好的企业,降低风险等级,以非现场检查为主,让其享受到更多的信用红利;对于信用低的企业,提高风险等级,加强帮扶指导,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其中,对区内信用评级为C级的企业进行走访,为企业送上“一站式”精准帮扶服务,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二是定制护企“环保服务包”,为解决企业个性化需求,在全面梳理企业环保事项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经营现状和存在困难问题等,精心为企业量身定制生态环境保护专属“服务包”。对于餐饮企业,发布了“长宁餐饮企业生态环境服务包”,服务包详细讲解了餐饮油烟治理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包括各项政策解读,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对于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企业,为企业个性化定制“环保服务包”,服务包涵盖生态环境监管要点解读内容,并通过专人服务对接、监管内容量身定制的方式,助力企业精准掌握政策、便利获取服务、高效办理需求。

(五)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完善法治政府治理体系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到第一时间牵头召开专题会,讨论研究工作方案,同时加强与区司法局等沟通协调,做好答复、举证等事项2025年,涉及本单位已结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3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本单位作出的履职答复书和行政行为,1件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2025,本单位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025年,本单位收到检察建议2件,下属单位收到检察建议1件,均已按时回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发挥法律顾问在文件审核、合同审核、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等工作上的作用。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依托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六)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案卷评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2025累计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28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1件,处罚金额共计19.78万元轻微违法免罚案件2件。2025年,我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于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中荣获案件办理质量科目一等奖。2025年,我局未出现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和撤销行政决定的情况。二是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强化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实施“一案双查”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要求纳入日常执法过程,组织开展线索集中筛查,加大线索筛查力度,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创新损害赔偿方式2025年,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件,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4份。

(七)扎实推进精准普法,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布并公示2025年度长宁区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制清单通过普法宣传队伍,落实全员普法宣传责任,加强对企业的普法宣传,结合普法视频和以案释法,助力企业线上学习法律法规,精心筛选、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引导企业主动守法。二是优化创新执法方式,将普法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前提,探索“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同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定向、精准普法服务,开展涉企检查时,将普法融入其中,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除日常普法宣传外,结合国际无废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学雷锋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系列活动设置环保咨询台,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普法宣传为促进企业绿色发展,组织全区生态环境安全领域内的危废产废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新化学物质持证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等,并与九华集团针对集团产权点位开设的餐饮企业等,分别开展环境管理业务培训,同时深入企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明确相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提升相关单位生态环境守法主体意识,防范环境风险,守牢安全底线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执法的理解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普法宣传创新有待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普法宣传的深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切实扛起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政治责任,推动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纵深发展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持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带头领学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带头参加法治培训等活动,带动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全局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谋划部署,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强生态环境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践行生态环境法治为民。定期组织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检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监督。

三是督促执法单位强化执法能力建设,通过组织执法交流学习、强化案卷评查等方式,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业务规范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推动执法单位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提升执法监管的精准性与高效性。

四是履行年终述职专题述法,严格对照职责,紧紧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职、落实普法责任制等方面,在党组会上进行专题述法

四、本单位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区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局系统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水平,为美丽长宁建设筑牢法治屏障。

(一)深化思想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落实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优化执法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继续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落实好“检查码”的运用,做好涉企行政检查的“三减少”和“三提高”,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透明性、精准性、有效性,不断提升优化涉企检查工作质效。深化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科学统筹年度检查计划、有效整合多部门监管资源,对同一市场主体实行“一次上门、全面检查”,推动实现从“多头检查”向“综合监管”的转变,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锻造执法铁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持续优化人员结构,加快培养执法骨干,推进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强化非现场执法能力,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聚焦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制作通俗化、场景化宣传素材,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推动生态环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