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6-01-21

2025年,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动法治人社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法律法规,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等纳入局系统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必学内容。区人社局党组始终扛牢政治责任,坚持以学铸魂、以学促干,做到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立足职责学。进一步完善《区人社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区人社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多举措推动局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人社党员干部依法履职水平。组织青年干部参加“法治护航·保障民生”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引导系统干部参与“人社练兵比武”“干部在线学习”等线上平台活动。

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与《民营经济促进法》保持一致评估清理,2025年对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7件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落实告知承诺制,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收取材料,推行专用信用报告,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免申即享。围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随申办”长宁旗舰店“数字人社”版块新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一件事”。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对外签订合同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参与疑难信访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咨询服务、案件化解等,依法实施重大合同法制审核50余份。

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区人社局立足职能定位,聚焦长宁产业和企业需求,制定了《长宁区聚焦提升企业和劳动者感受,持续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实施就业创业行动、人力资源赋能行动、暖企护航行动、合规固本行动、作风建设提升行动等五大行动,着力落实人社领域全方位服务举措。一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可及度,建成“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就业服务站点22个,在全市率先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实施“技能照亮前程”专项行动,大规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聚焦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提前布局低空经济技能人才培训。三是落实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扩大试点,推行“园区人才企业年金”计划。四是进一步落实“劳动维权+就业帮扶”机制,探索劳动关系数字化治理,建设智慧调解仲裁信息化项目。五是创新优质服务便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聚人力·链未来”为主题持续推出人力资源党建联盟系列活动。

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欠薪工作。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在建项目实行“人盯人、项目包干”责任制。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群体性欠薪案件及久拖不决的欠薪积案,建账集中督办,从快从严逐一销账,做到案结事了。对涉及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欠薪案件,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化解方案,专项快立快处。冬季欠薪专项行动中累计深入用人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共205个,政府投资项目13个,立案查处及协调解决拖欠工资案件63件 ,涉及劳动者617人、金额1289.3万元。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件查处规则(试行)》等制度文件,明确执法流程、证据标准和审核要点,实现立案、调查、审查、决定、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某建筑装饰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荣获“2025年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优秀案卷一等奖”和“长宁区2024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案例”。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助推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我区申报的《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助推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推动劳动监察行政指导机制创新的实务探索》成功入选国家级试点项目。2025年,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共结案2073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件,做出行政处理38件,行政处罚1户。

持续提升调解仲裁效能。围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职能和指标,进一步落实案件速裁机制,动态监控案件受理数量和办结速率,适时启动周期性办案突击行动。充实劳动纠纷线上线下多元化解力量,尤其对劳动者通过市民热线反映的劳动纠纷,提高上门实地调解协调频率,提升群众对劳动维权的解决率和满意度。2025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6334件,其中调解3537件,仲裁2797件,仲裁结案率95.04%,调解成功率75.18%,案件按期结案率100%。

着力提高跨部门监管效能。制定实施《长宁区人社局应用“检查码”拓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制度》和年度检查方案,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年内对本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应用“检查码”开展现场检查229家、非现场检查247家,通过“联合检查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22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创新分级分类监管方法,系统构建特色综合监管体系,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创新实施分级监管,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着力打造“长宁区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平台,构建覆盖信用监管、风险监管、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协同监管等五个维度的智慧监管模式。

分层分类实施精准普法。按照区人社“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分层分类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提升普法效能。一是发挥新媒体平台等普法阵地,今年开通了“长宁人社”微信公众号,聚焦惠企助企,定期推送就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热点政策解读与问答,打造权威、便捷的线上政策直通车。二是开展“法治进楼宇”“法治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推动普法工作向基层延伸。2025年通过“人社服务进楼宇”专项行动,服务覆盖46栋重点商务楼宇,精准解答企业关切的人社问题,更新并发放涵盖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行政审批、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六大领域的“人社惠企政策服务包”。与华政附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建,邀请学生代表走进仲裁院实地观摩公开庭审,提升青少年对劳动法律的知晓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三是聚焦企业关注的新法规、新政策、热点难点问题,定期举办专题讲座,主题包括《延迟退休新政企业用工的影响》《数字经济时代新型劳动争议案例解读》等,2025年举办讲座7场,参加企业500余家次,赠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实务手册》等1800余册,惠及企业1200余家次。四是聚焦楼宇白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力资源机构、高风险行业企业等不同群体,走进工地、企业、消防救援总队等,常态化开展工伤预防、康复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政策宣介由“普适性”迈向“精准化”。五是创新打造“聚‘人力’·‘链’未来”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年内面向总部经济、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组织7场人力资源服务对接沙龙和政策培训,参与企业200余家,实现行业间资源共享、协同联动。六是组织参加第七届“我执法我普法”宣传月活动,10月至11月开展了包括《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治宣传,“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4个普法宣传活动,用沉浸式普法的方式引导企业自觉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持续加强专业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结合主题教育、干部培训等学习形式,进一步提高人社队伍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干部依法履职培训,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初任培训、业务培训、任职培训等,推荐青年干部参加人社练兵比武、人社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完成干部在线学习、依法行政、网络保密安全教育等各类培训和学习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的吸引力不够,普法效果还不够显著和全面,对普法覆盖面,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精准普法有待增强,案例实践结合还有待拓展。

二是执法协同机制有待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还不够充分,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执行联动等方面衔接机制上仍有提升空间。

三是破解疑难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对新业态就业人群权益保障等方面,还需要持续研究新方法,建立新机制,进一步提升保障力度。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清单,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充分发挥带头学习和示范引领作用。紧抓局领导班子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关键少数”,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持续加强党政领导法治建设责任。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人社年度发展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人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参加年度首件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机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2025年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胜诉。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新精神新要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长宁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按照首要任务、综合清单和人社专业清单内容,进一步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述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法治学习,持续提升人社系统干部全面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推动依法行政。按照“十五五”法治规划安排,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新精神新要求贯穿到人社工作全领域全过程。持续健全常态工作机制,优化完善权责清单,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持续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方案,将法治建设贯穿营商环境各环节。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赋能,积极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公共就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全方位服务。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深入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运用数智化一体监管方式,切实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构建行政执法协同治理格局。搭建“人社+行业”预警体系,紧盯在建工程项目重点领域,刚性推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覆盖、实运转”,提升在建项目“不能欠”的底线意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公检法部门积极沟通,明确证据标准、移送时限和协作流程,确保案件移送执行顺畅。

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质效。加强仲裁调解专业队伍建设,发挥仲裁、调解专家和先进典型引领作用,运用好市级仲裁办案指导文件、类案处理标准和典型指导案例,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升调解员仲裁员专业能力。健全重大集体争议风险监测与苗头性劳动争议案件裁审协调处理机制。依托仲裁先行调解和法院诉前解纷机制,加大调解力度。落实案件速裁和“欠薪先决”工作机制,引导用人单位优先解决劳动者工资报酬等基本权益诉求。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动态调整人社《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品牌活动。以新媒体平台等渠道,重点宣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心关注的劳动法领域热点问题。以重大节点为契机,探索以短视频微动漫、公开庭审观摩、劳动纠纷处置模拟实战课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提高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以楼宇服务专员“一对一”帮扶回访机制,为重点企业问诊把脉、精准开方,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用工管理问题。

加强法治人才建设。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系统学习计划,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强化法治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国家重要法律和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培训,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