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5-05-09

一、重点普法宣传项目及责任单位、科室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局系统各单位、各科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办公室、法制科、绿管科、审批科、应急科,绿管中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绿管科,绿管中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等林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绿管科,绿管中心)

(五)《城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等绿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绿管科,绿管中心)

(六)《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管理办法》等城市市容市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环管科、市容科、灯广科、绿管科,废管所、景观所、绿管中心、服务中心)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等废弃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环管科,废管所)

(八)《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等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照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灯广科,景观所)

(九)《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科,各单位党支部)

二、重点普法宣传项目工作任务清单

(一)巩固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培训,组织法治专题讲座,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长宁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备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5年长宁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公示备案的通知》要求,将相关内容安排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局领导干部学习计划中全面学习,并定期组织局系统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和为民服务全过程,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

(三)深入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推进,持续营造“垃圾分类新时尚、绿色低碳新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五)组织开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实施1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动员市民参与门责管理,营造共建共享氛围。做好基层管理人员、第三方工作人员、商家业主、志愿者队伍等各类人员常规普法培训。

(六)做好新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重点普法项目普法宣传工作,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及时学习宣传主要内容,推动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

(七)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和规章普法宣传。

三、重点普法对象

(一)全局绿化市容系统各级领导干部;

(二)全局绿化市容系统行政执法人员;

(三)街镇以及居委干部;

(四)全区绿化市容行业职工及行业管理服务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八五”普法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落细落实。

(二)压实普法责任。把普法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局系统全面工作、年度计划统筹部署,各单位、科室要对照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分工,落实普法责任。

(三)完善保障机制。对照局“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普法责任清单内容,加强普法工作中人员、经费、物质和必要的制度保障,保证法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活动顺利开展。进一步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显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