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为目标,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行政,各项法治工作成效显著。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勇挑重担、主动作为、成绩突出:在我局牵头努力下,长宁区成功获评全国首批、全市首个“全国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并得到市委书记陈吉宁肯定;我局政策法规科被市委依法治市办授予“上海市法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局在第二届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因规范执法,我局承办的“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被评为上海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案例”并纳入《上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我局承办的“某食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被评为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十佳案例”;我局承办的“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被评为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十佳说理式处罚决定书”;我局申报的“市代青年团 普法进校园”案例被评为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十佳法治宣传案例”;我局牵头实施的“长宁区创新‘一业一证’跨部门联合监管”案例获评市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最佳案例并入选《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案例集》。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法治引领,着力打造全局化组织领导体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迎接完成“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专项法治督察。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效应,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2、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切法治建设工作的行动指南,将法治建设列为全局重点工作,召开党组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不断深化以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核心,分管负责人齐抓共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科室第一责任人、全局干部共建法治市场监管的良性运作体系,进一步压实各条线法治建设责任,全面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
3、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健全宪法学习教育制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及局属各单位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局机关大楼和主要商圈循环播放宪法宣传图片和视频,让宪法精神继续牢牢扎根。
4、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围绕 2023年我区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标准,坚持问题导向,以完善短板弱项为抓手,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二)强化立法立规,致力健全系统化制度供给体系
5、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结合《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了《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批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局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的范围,优化审核流程,更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
6、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宣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能力和执行水平。2023年共对完成1件府办名义发文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对2022年 12月31日前的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审议继续有效的政策性1件,无废止、宣布失效及明确已废止的政策性文件。
7、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原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内部分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起草、意见征集和认证、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法治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可行性,有效降低决策风险。2023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
(三)强化执法改革,齐力打造高效化“大执法”体系
8、继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和威慑力,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和质量。深入开展“铁拳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线上线下协同推进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刷单抄信、侵犯商业秘密、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9、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严格执行我局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继续市场主体包容监管和轻微违法免责机制,根据市局《免罚清单》和《免强清单》,“照单免罚”、“照单免强”,本年度,通过柔性执法免于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累计121家、免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市场主体224家。
(四)强化依法监管,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0、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定《长宁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规范会审程序规则、强化会商会审和例外报备机制等均作了明确的说明和指引。牵头组建区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开展《长宁区公平竞争环境社会问卷调查》《长宁区商业秘密保护问卷调查》,并对回收问卷的数据分析,形成相关工作专业性调查报告,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路径支撑。
11、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建设长宁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推进落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形成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单掌握”+“一口受理”双路径。在全市率先建成汇聚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交易机构等各类知识产权运营要素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宁知聚”长宁数字知产平台,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数字化管理和服务能级。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共同制发《关于长宁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在临空园区、工程大科技园等六个园区设立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1+6”工作格局。推动设立上海长宁区止争调解事务所及新华街道多元解纷调解中心两家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社会组织,今年以来,两家社会组织共有9名调解工作人员进驻长宁法院,成功化解本区互联网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783件。推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我区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02件、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50件,均位列中心城区第三;PCT专利申请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8.57%;专利商标质押融资22笔,质押金额为26756万元,较去年全年增长100%和75%。区内企业(上海西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全球奖”
(五)强化执法监督,全力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
12、继续深化内部监督。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工作。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执法检查、法治建设评价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积极做好市局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迎检工作。
13、高度重视外部监督。继续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工作,严格落实《上海市行政诉讼应诉规定》,继续保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大力提升工作人员复议诉讼应对水平。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重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23年行政复议232件,行政诉讼54件,纠错率为零。
14、强化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我局先后与浙江台州、安徽马鞍山、安徽池州、宁波海曙、苏州相城等多个长三角地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协同、质量提升、执法协作、信用监管等方面推出合作举措,共同助力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托《长三角区域网络市场监管联动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合作备忘录》,共享网络商品质量抽检信息、网络投诉举报信息、网络案件线索、电子取证等内容,进一步探索网络食品药品经营者信息共享和联合处置机制、网络经营者不合格产品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率,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强化多元普法,协力构建立体化普法教育机制
15、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落实“《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和《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16、努力构建“大普法”格局。一是围绕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3.15”、“计量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率和知晓率。二是打造普法宣贯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利用青年志愿者和辖区学校资源,坚持“走出去”进校园和“引进来”到市场监管所及消费场所现场教学双向对学生普法,提高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应对工作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发案量大幅增长,现有的应对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应对压力始终巨大。
(二)行政行为质量需要提升。从复议诉讼审查情况来看,投诉举报办理程序性问题较多,同时答复告知内容不规范等情况时有发生;从行政处罚案卷审核和执法检查中,反映出执法办案取证不规范等方面存在问题,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有: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不足,投诉举报或案件办理易局限于模仿以往办理情况,对案件个性化事实不够敏感。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全局干部学法的学习重点,继续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效应,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持续做好复议诉讼应对工作。规范行政复议诉讼办理全流程管理工作、抓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单位、强化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行政行为质量,多管齐下努力降低发案量。
(三)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机制。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力度,规范行政行为。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确保办案质量,避免产生更多行政复议诉讼。
(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素质。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做好全局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工作,发挥业务科室行政指导作用,做好基层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强研讨交流学习,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五)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上级的普法工作安排部署和社会关切热点,科学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结合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活动,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