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部署,推动应急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迈进,顺利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接受了长宁区依法治区办的专项法治督查,并按照督查反馈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立行立改,形成闭环。全年我局无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现将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执法,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
一是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工贸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两个行动方案,梳理年度31项重点工作,明确年度任务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二是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对本区154家涉及冷库企业开展紧急排查,印发《关于做好工贸危化领域冷库安全风险防范的工作提示》《长宁区商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和街镇、园区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和“一书一签”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对涉及28种重点危化品的进口、经营企业组织企业自查和执法复查,执法检查过程中立案处罚3起,并及时将相关违法情况录入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四是开展清剿特种作业操作证假证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收缴假证4张,立案处罚4起,其中1起涉嫌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移送区公安分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持续开展成品油和非法加油站专项排查整治,对本区所有加油站和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今年以来开展检查38家次,发现消除隐患184项。
(二)营造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质效和文明执法水平
一是提高包容审慎监管水平。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过罚相当、综合裁量原则,严格落实轻微免罚和依法不予处罚,今年依法免于立案处罚16起。二是持续推进加油站、有限空间作业帮扶行动。组织开展加油站专项专家指导服务33家次,指导整改隐患171项,联合兄弟区县有限空间专家交叉指导4家次,结合《长宁区商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采取“宣贯培训+合规指引+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参与有限空间专项专家指导服务9家次。三是保障企业要求听证的权力。今年根据企业申请,组织事故处罚听证会一次,听取了当事企业的陈述和申辩,保障了当事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助推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四是实行“四书同达”制度。探索服务执法模式,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及修复告知书,并且在收缴罚款后进行行政处罚案件跟踪回访调查。五是落实普法责任。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宣传,线上依托应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安全生产警示框”“重大隐患排查”等栏目,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或事故通报,向有关企业推送,线下结合“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领导干部下基层、进企业带头普法授课。六是开展判定标准培训宣贯。采取“应急局统筹推进、行业属地具体组织、第三方机构协同配合、企事业单位全面参与”的“四方联动”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宣贯。
(三)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定期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每月底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下月计划检查的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确保公众对执法行为的了解,从而提升了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使用联网的执法记录仪完成执法全过程记录,并全面启用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文书网上生成、案件线上审批,线上办案留痕迹,可回溯。三是发挥企业监督。全面运用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和“检查码”实现“一企、一次、一码、一查”,同时生成现场检查通知书进行相关权利义务的告知,检查结束后由企业对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强化执法监督效能。四是加强法制审核工作。要求法制审核人员严肃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审核程序,制定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于立案的案件均完成两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执法理论学习的针对性还需要加强
面对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形势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安全生产执法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增强,要深刻吸取历年事故的惨痛教训,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教育和案例剖析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本领。
(二)第三方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不明显,法律顾问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局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第三方法律顾问提供了合同审查、法律咨询和法律风险评估等专业的法律服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信访参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执法现场保障方面还需要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支撑,在推动重大事件评估、执法监督、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律知识培训及法律理论研究等法治活动方面的参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对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条宣传不够及时,普法范围及覆盖人群比较局限
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5·12”“10·13”防灾减灾日等系列集中宣传主题活动,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但对于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普法工作相对比较滞后,没有在第一时间进行宣传,覆盖人群更多面向应急管理从业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对于社会群众、私企外企员工的普法宣传范围相对较窄。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坚持不懈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应急管理部局“两微一刊”和“学习强国”等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增强局班子的法治观念。
(二)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理工作
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本单位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局党委工作规则,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三)发挥班子表率,推进领导核心作用
2024年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全面贯彻执行长宁区依法治区办各项部署,并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执法大队、应急中心等负责人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进一步强化本系统法治学习工作,不断提升执法能力,认真组织好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牢固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推广“服务型”执法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作用,加大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力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三)全面深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
积极组织、认真参加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及时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充分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各种信息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活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不断增强我区应急从业人员学法用法的能力,不断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防灾减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