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宁区房管局普法清单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07-25

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2024年长宁区房管局普法清单。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一)《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房屋征收科)。

(二)《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房屋修缮和安全监督科);

(三)《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房屋修缮和安全监督科);

(四)《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房屋修缮和安全监督科)。

(五)《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物业管理科)。

(六)《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住房建设和保障科、权籍和市场管理科);

(七)《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住房保障中心)。

二、重点普法对象

(一)区房管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街镇房管机构、住房保障相关工作人员;

(二)本区居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

(三)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旧区改造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拟征收、改造相关对象;

(四)本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企业、房屋租赁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五)区属公租房运营企业。

三、主要普法方式

(一)把普法融入制度建设,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

(二)健全业务办理过程中普法的工作机制。

(三)拓展政务新媒体等线上普法途径。

(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政策宣讲、业务咨询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