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绿化市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绿化市容行业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推动绿化市容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局党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集中学习交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责任清单,制定局领导班子“每周一法”学习计划,局党组中心组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绿化市容行业管理法规为主题的学法23次,法治专题讲座3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重点抓好《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新制定的《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专题宣贯活动;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居民群众关心的居住区绿化调整问题,开展普法、释法和业务培训活动。
(二)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贯彻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公共区域市容环境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按规定开展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把关作用,重要事项征询专业法律意见,所有合同文本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公园绿地、口袋公园建设,公共座椅设置、景观灯光开启时间以及设摊经营管理办法制定工作中,进一步拓宽线上线下有序参与渠道,鼓励多元参与,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加强依法行政责任落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相关行政检查监督责任,依托区市政市容联办、分减联办、绿委办及林长办等工作平台,通过召开工作例会,下发工作简报等方式推动属地街镇、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2023年下发“进博会工作简报”5期,处置完成110项紧逼督办事项;下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简报”4期、“长宁区林长制工作简报”10期。强化局系统各条线日常巡查检查监督机制工作落实,共开展道路巡查264次、公厕检查60次、市容门责巡查12次;户外招牌抽检1147块,拆除破损、违规户外设施865块,开具户外设施整改告知书128份;开展建筑渣土出土工地日常检查195次。收到检察建议4件,均按时办结。收到信访事项79件,均按时办结。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上还要进一步加强,灵活应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尤其在处置市民“12345”热线诉件过程中,有些问题反复出现,一直不能得到圆满解决。此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需要增强,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担责的意识缺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局党政主要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治区工作要求,召开法治议题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7次,及时传达党中央、市委、区委有关法治建设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并部署落实工作。根据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局主要领导召开工作部署会,分解任务指标,严格把关审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法治政府创建三批材料上报工作。
(二)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完善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局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修改完善内审工作办法,2021年-2023年完成对局系统各单位的内审工作,加强对各单位法治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的监督。建立市容环境质量监测周报告制度,加强对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全面监督。建立热线工作每月情况通报分析制度,加强对热线诉件处置全流程监督。
(三)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根据《长宁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规则》,2023年12月13日,局党政主要领导在局党组会上开展专题述法。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成果转化。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制工作落实,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全面深入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新精神、新要求,提升局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绿化市容局担负的法定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做到“法无职责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尤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提升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三)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按照“八五”普法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普法责任清单,制定2024年普法宣传计划,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新修订的《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同时抓好《长宁区设摊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后的宣传解读及评估工作。
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