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退役军人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全面深入推进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制订、发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工作。
规范行政决策。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规则,督促各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防范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
加强政务公开。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截至目前,我局主动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9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条,网上互动平台处理咨询3件,答复率100%。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宁宁号发布信息近368条,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13条,充分保障群众知情和参与。
(二)依法依规,全面深入落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加强重要节点法治宣传。结合清明节、“八一”建军节、“9·30”国家公祭日、老兵退役等节点,依托街道双拥阵地、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电子宣传屏,宣传橱窗以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构建“集中+分散”、“动态+静态”相结合的宣传模式,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浓厚全社会尊崇尊重的良好氛围。
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力度。聚焦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心关注的问题,加强各类政策宣传贯彻力度,着重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全社会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晓度。
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落实信访首问责任制,及时回应退役军人信访诉求。加强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引导退役军人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理性表达诉求,动态分析诉求情况,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依法依规回应处置退役军人合理诉求。
(三)提升能力,全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加强法治培训教育。组织干部通过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聚焦重点任务,组织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各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干部通过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素质,确保中央、上海市等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成立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和退役军人思想工作指导员队伍,聘请退役军人法律顾问,从制度建设、行政决策、普法工作等多方面强化服务机制,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窗口与线上服务相结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退役军人群体办事提供更多便利。优化创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考评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服务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人员配备有待加强,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仍显薄弱,专业化、精准化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对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业务培训和学习机制还不够健全。普法宣传创新形式不够多样,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宣传效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讲法治政府摆在长宁退役军人工作全局重要位置,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2.“第一责任”有力落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线,建立抓政策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持续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班子成员严格遵纪守法,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3.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领局党组主持中心组学习13次,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大力开展普法学法。发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作示范,督促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做到记得清、讲得明、用得好。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把政策法规贯彻执行与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双拥共建等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争先创优。
三是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督查机制,将政策法规落实纳入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坚决防止政策法规实施中“跑偏走样”,确保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上海市长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