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府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区府办法制审核机构提出的审核意见被采纳率达100%,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准予备案率达100%。未发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被纠错的情况。经审查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以区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无一例发生争议或诉讼。主要做法如下:
(一)积极健全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在广泛收集并研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区府办出台《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程序规定落实到政府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着力为长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调动人民群众建言献策的积极性,积极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长宁区府办首创公众参与“四进”制度。即:公众参与联系点“进园区、进社区、进窗口、进学校”,涉及综合经济、产业经济的决策事项进经济园区;涉及民生保障的决策事项进社区;涉及城建综合的决策事项进窗口;涉及社会事业的决策事项进学校。通过不断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方式,持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靶向性和质量。
(二)紧抓全程管理,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长宁区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引》要求,明确发文流程,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根据工作指引对部门起草流程进行业务指导,并将审核关口前移,全程参与,防范法律风险,有效提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依法决策机制的工作总要求,区府办尝试推行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二级四审制”,即在草案阶段由起草部门及其聘用的法律顾问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分别进行一次合法性初审,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前,由区府办及其聘用的法律顾问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再各进行一次合法性审核,通过2个不同审核阶段、不同审核主体、不同专业角度,上下内外4次合法性审核,力求客观、全面、科学,确保主体、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截至目前,2022年长宁区已出台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二级四审制”,法律顾问所提出的相关法律意见对文件的出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三)严格履行程序,规范以区政府名义签订协议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规范以市政府名义签订行政协议的措施》《关于进一步规范以市政府名义签订协议事宜》《以市政府名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工作指引》的工作要求,强化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管理规范,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22年以区政府名义签订与上海海关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与上海农商银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上海地产(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等协议共8件(其中政企合作协议5件,政府间合作协议3件),无一例发生争议或诉讼。
(四)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制定并印发《长宁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转化,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建立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做好政策文件的全过程解读、精准推送,组织开展42场政府开放活动,吸引近4万市民参加,搜集市民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政府工作水平的提升。做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更新全领域、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
(五)推动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聚焦个人全生命周期和企业全经营周期,拓展“一件事”改革覆盖面。围绕降低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持续优化全流程一体化办事服务,提升智能服务水平。逐步扩大“一业一证”改革范围,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一业一证”专窗,主动跨前,开展送证上门服务。截至目前,行业综合许可证共制证发证1903张,发证量全市第二。1-11月,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94.82%,位居全市前列。围绕老有所养、学有所教、健康医疗等领域,持续完善学生全生命周期平台和老年人服务内容,加大公共服务精准供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部门研究形成《长宁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后续将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六)坚持标准化服务,严格落实“好差评”制度
将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作为进一步增强“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政务线上线下整体联动、深度融合,不断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中心软实力,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企业群众办事体验为导向,对企业群众办事中的差评和堵点痛点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并反馈。按照“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工作模式,加强对政务服务的闭环管理。完善“好差评”定期通报机制,注重差评回访力度,探索建立差评争议协调处置机制,切实发挥“好差评”以评促改、双向激励作用。
(七)推广自助服务专区,深化“企业专属网页”建设
推广自助服务专区建设。与区委组织部合作,依托宁聚里党群服务站点资源,在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社区文化中心等载体新增9个自助服务专区,进一步织密自助服务专区网络覆盖,支撑“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为10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自助终端配置 “离线码”硬卡打印设备,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老年人出入公共场所的需求。 依托专属网页消息中心精准推送功能,向企业群众推送医疗救助、科创政策兑付等3项“免审即享”服务信息。常态化更新维护“我的街道”“我的园区”等栏目服务信息,配套“帮办”服务要求,新增“小申”知识库知识问答六千余条。
(八)强化学法用法,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区府办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市政府规章列入每年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为更好地依法开展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在机关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工作例会等重要会议以及集体活动上,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全办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依法行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府办主任作为区府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带领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行政决策部署,每年通过机关党组会等会议,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对区府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作决策、出政策、抓落实,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
(二)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坚持严格依法依规依制度谋事管人,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务公开、“一网通办”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改革、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重点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按规则议事、决策、办事,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各项要求。
(三)强化监督,全面严格依法依规行政
对各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区府办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坚持做到充分协商、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经自查,2022年度所有列入“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议事决策程序符合制度规定。
三、本单位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机关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工作例会等形式,第一时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要法治工作精神,把全面依法行政与区府办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区域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结合起来,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部署具体推进落实举措,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并贯穿区府办各项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决策后评估,强化决策与规范性文件工作考核与培训。
在2022年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通过建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三位一体”后评估机制,多维度对决策进行评估,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依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制定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长宁区政府各单位重大决策工作全面进行考核,以考核指标为抓手,促进决策落实落地,提升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在2022年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专项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培训的内容深度、辐射广度,为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筑牢规范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工作透明度。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升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方式和互动服务体验,建立健全联动协同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围绕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十四五”规划等重点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重点公开领域专项栏目整合优化,全面开展政策类文件解读工作,精准推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积极探索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创新优化标准化目录应用,进一步深化公众参与,强化政民互动。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能级,深入开展综合监管改革。
围绕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梳理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事项,推出涉及养老、就学、工作、社会救助等领域区级“一件事”,拓展“一业一证”改革覆盖面。同时,开展网上申报系统优化,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依托市数据中台技术赋能,通过智能化手段,拓展高频事项的“好办”“快办”“智能办”服务,不断简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持续推动“两个集中”和“综窗”建设,巩固“两个免于提交”成效,打造温暖高效的办事体验。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围绕对象全覆盖、内容全要素、流程全闭环、执法全协同、数据全共享、结果全公开的“六个全”要求,在更多领域开展综合监管改革,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五)进一步拓展自助政务服务范围,为各单位网办服务提供支撑。
依托建设在全区各社区、商圈、楼宇、文化场馆内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因地制宜开发特色应用,进一步提高自助终端的使用率。探索将“一网通办”平台,随申办APP上部分操作简便、使用度高、反馈良好的事项移植到自助终端进行办理,进一步提升自助终端的服务能级。支持各部门街镇网办服务需求。依托企业、个人专属网页、随申办APP、企业云APP等服务平台,为各部门、街镇提供深化便民利企网办服务解决方案,支撑“免申即享”“好办”“快办”“一件事”等网办事项开发应用。
(六)进一步提升软实力,夯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持续发挥“好差评”对“一网通办”改革的推动作用,夯实全事项、全渠道、全平台、全流程的“好差评”制度,优化评价方式,方便企业群众自愿自主评价,实现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管理。加强“好差评”数据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以评促改。将差评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为长宁奋力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