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3-01-03

2022年,区审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 市委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把审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建设轨道。现就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内容,始终绷紧法治思维之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党中央、国务院和审计署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审计工作重大事项。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牢牢把握“依法审计”,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聚焦资金资产和权力运行,重点关注财政支出政策落实、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紧扣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的审计重点,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二是聚焦发展和民生,围绕紫云西路道路辟建、淞虹路道路改建民生项目和资金开展审计调查。配合市审计局对区困难群众救助、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等领域开展延伸核查,推动重大政策落实落地。三是聚焦整改,推动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区委审计委员会制定《长宁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与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区人大、区委巡察办协同监督工作机制。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提升决策水平。一是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科学的议事决策机制。重要事项决策一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审计报告和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坚持依法审理、严格把关。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制订制度文件、对外签订合同之前,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制度,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贯彻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对审计人员实施审计过程和结果的真实完整记录。

(四)强化审计权力制约监督,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审计

依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倒逼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的提高。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外,还不定期向区人大报告审计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人大的建议和意见,拓展受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二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年公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计结果公告12篇;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成功举办首次“审计开放日”活动。三是根据新修订《审计法》推进局权责清单修订工作。目前审核确认的《区审计局权责清单》已报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批准。

(五)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依据《长宁区审计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各审计项目特点积极开展审计一线普法,有针对性地向被审计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等环节,采取面对面交流、现场解读等方式,把法治宣传、普法责任制融入审计过程、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中,增强法治意识,使依法行政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加强法治培训教育。组织审计干部通过自学与集体学结合的方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新修订《审计法》等。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区审计局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审计工作流程,完善相关文书格式,坚持依法审计。

三是多渠道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参与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开展优秀项目评比及交流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以第36次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为载体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推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二、存在不足

2022年,区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审计监督如何更好地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计干部如何进一步提升素质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等还需进一步探索。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的作用,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党政负责人坚持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局党组统筹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补齐短板,谋划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实现审计工作一盘棋,更好地聚合审计目标,统筹审计资源,做到上下贯通、同向发力。

(二)坚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教育引导审计干部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树立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理念,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拓展审计干部学法方式, 通过多种方式增长审计干部法律知识,增强审计干部法治观念,学用结合,在工作实践中, 加大普法力度,巩固普法成果,提高依法治理水平鼓励引导审计人员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三)围绕审计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与成效

以大数据审计为突破口,推进审计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增强审计在信息化环境下查错纠弊、规范管理的能力,提高审计信息化建设水平;探索审计整改信息数据化管理,逐步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以公开促整改,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量;加强内审工作日常指导监督,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内审人员业务能力,结合审计项目,开展专项检查,以查促建,提高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