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事务中心对长宁区12街坊汇川路北块旧改地块实施土地储备的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事务中心为长宁区12街坊汇川路北块旧改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收悉。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长宁区华阳路街道,四至范围东至兆丰家苑,南至汇川路,西至凯旋路,北至中山公园,涉及长宁区国有建设用地24687.39平方米(内含上海市园林管理局中山公园410.60平方米,上海市长宁区土地资源储备中心24276.79平方米)。
对于上述土地储备范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以沪规划资源施〔2023〕157号批复,列入本市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13〕125号核发项目投资估算的批复;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沪规划资源长选预〔2023〕8号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24687.39平方米土地交由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事务中心实施土地储备。另有退让面积1326.46平方米,其中退让规划道路 563.28平方米,退让公共通道360.73平方米,退让公共绿地402.45平方米,退让公共绿地由上海市长宁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管理。上述土地建设单位应予以退让,不得侵占。
请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事务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请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对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注销登记。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