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上海市长宁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建设E2-05地块公共绿地项目(一期)新建工程项目调整项目建设主体及供地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海市长宁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建设E2-05地块公共绿地项目(一期)新建工程项目调整项目建设主体的请示》收悉。
经查,该项目原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以沪长府土〔2024〕1号批准划拨供地,项目建设主体为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现该项目已经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沪规划资源长选预变〔2024〕1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项目建设主体,变更后项目建设主体为上海市长宁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另批准你局为该建设项目编制的《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该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15792.39平方米,由上海市长宁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建设E2-05地块公共绿地项目(一期)新建工程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土地用途为街头绿地。
原沪长府土〔2024〕1号文根据本通知作相应调整。
后续你局可为上海市长宁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