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天山路31号公寓项目办理划拨用地的请示
长宁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天山路31号公寓项目,涉及23966.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需办理划拨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情况请示如下:
拟划拨地块位于东至天山污水厂,南至北虹路1068号,西至北虹路1068号,北至天山路。该地块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取得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建议书(沪发改投〔2021〕226号);2021年11月已取得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沪长规划资源选预〔2021〕7号),规划土地用途为四类住宅组团、其他社区设施用地。
为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建设天山路31号公寓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的规定,拟依法采用划拨方式供应该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所附图)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