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教育局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 索引号:SY0024383050202400072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文字号:长教 〔2024〕44号
  • 发布日期:2024-11-22

各初中(部)、现代职校: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4〕9号,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宁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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