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长宁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长宁区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长宁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3050202300084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文字号:长教 〔2023〕49号
  • 发布日期:2023-07-21

各相关委办局、街道(镇)、各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感悟新时代美好生活和上海城市精神品格,引导未成年人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家国情怀,提升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益”的暑假,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23〕21号)精神,现将2023年长宁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假期乐实践 筑梦新征程

二、工作重点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领航,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帮助广大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实践体验中传承红色基因,延续文化血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时代精神,培育家国情怀,感受劳动乐趣,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强化价值引领,涵育综合素养

1. 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广大未成年人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国家意识。充分挖掘利用上海和长宁区的红色资源,用好上海红色文化资源信息应用平台“红途”,在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红色文化基地、博物馆等场所,通过课题调研、未成年人修身励志讲堂、“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长宁少年红途行 党史探秘寻踪迹”——红领巾党史学习微报告征集活动、“红色文化之旅”“大手牵小手,共学二十大”系列亲子活动等,巩固拓展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阵地,培养对党的深厚感情,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2.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走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参与富有价值内涵的民俗文化体验和非遗文化传习传技传承活动,探寻历史人文和地域文化,开展“少年传承中华美德”活动,感悟中华文明的魅力,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增进文化自信和历史自信。

3.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培育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学习先进模范、培育时代新风等主题活动,开展垃圾分类、餐饮不浪费、文明旅游等专项行动,开展“第六届未来媒体人创意实践活动”“学习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感悟新时代美好生活,积极参与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创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增长知识、淬炼本领,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4. 培养科学审美健体素养。围绕阅读修身、人文行走、科技创新和美育熏陶等开展实践体验活动。积极开展家庭阳光体育活动,指导未成年人坚持养成每天锻炼1小时的良好运动习惯,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增强身体素质。积极参与“阅读向未来 奋进新征程——读红色经典 做信仰传人(第三季)”上海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阅读活动。

各学校要坚持因地(校)制宜、重在普及兼顾提高,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展科技论坛、科技信息传播、科技实践大课堂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参与微“芯”——长宁区中学生科技夏令营、创客体验开放日、长宁区青少年优秀科技创新成果云展会等活动。充分激发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兴趣爱好,培养发明创造的激情。

深刻认识美育教育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建设文化强国与增强文化自信、对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对美育地位、功能、价值的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家、校、社美育改革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开展面向人人,具有主题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

(二)弘扬劳动精神,培养劳动习惯

1. 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丰富开放的劳动项目为抓手,以家庭、社会为载体,引导学生居家爱劳动,学技能,会感恩,树立正确的劳动观,感悟中华民族良好的家风家教,升华对劳动精神、奋斗精神贯穿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的价值认同。

2. 唱响新时代劳动新风尚。有序参加社区、公共场所等区域的公益劳动、志愿服务、职业体验和生产劳动。通过从自身做起,从平凡劳动做起,向各行各业先进人物、身边好人学习,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唱响“我是未来劳动者”的价值认同。

3. 拓展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大平台。立足社区,发挥各类校外阵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作用,在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下,开展“何以爱长宁 发现最美幸福圈”——长宁校外实践基地推介活动,在“15分钟幸福圈”中践行“人民城市”理念。

(三)加强家庭教育,促进心理健康

1. 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引导每个家长知晓家庭保护和家庭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提升家长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普及率、知晓率和执行力。充分利用“上海家长学校”“家庭教育‘五育’赋能行动”等优质家庭教育指导资源,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的理念和正确的成才观,合理安排子女暑期学习生活、休息、娱乐、体育和劳动锻炼的时间,积极构建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发放《关于暑假期间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告家长书》。

2.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切实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依托上海市心理援助热线962525、区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网络及区24小时心理热线(馨宁热线4008216787)、“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预防与干预工作。

3. 发挥全员导师制作用。明确导师“良师益友”“家校沟通”的基本职责,落实“一次学生家访、一次谈心谈话、一次书面反馈”基本任务。导师、班主任要主动与学生开展交流,关心学生暑期生活,为未成年人提供陪伴式关怀,适时开展学生的理想、学习、生活、心理、生涯等全面发展指导。对于新生及重点关注群体,协同相关力量,全覆盖开展家访或家校沟通,指导未成年人制定合理计划,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作息规律。

(四)树立安全意识,清朗网络空间

1.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优质社会资源,上好学期结束前安全教育课,开展一次暑期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防溺水、防性侵、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专题教育。积极参与上海市中小学生公共安全知识网上竞答活动、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师生安全创意作品征集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提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相应的能力。做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的通知》《关于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的通知》的落实工作。要深入开展禁毒教育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禁毒知识和防毒拒毒能力。指导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

2. 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引导学生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健康上网、文明上网。各学校要以告家长书的形式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督促家长关注孩子上网问题,重点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培养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学校、家庭、社会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各尽其责,规划、指导和监督学生加强信息素养教育,防止不良信息对学生成长的干扰,推动学生绿色上网、安全上网,培养良好生活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主体,优化成长环境

区教育局、文明办、未保办、团委、少工委、妇联等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大社会治安防范力度,紧密依托各街镇对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困境儿童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等重点群体要加强关爱、关怀、关心,如发现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情形,应及时报告。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和家长科学安排学生暑期学习生活,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杜绝学校假期违规补课、违规考试、提前开学等现象。学校、社区要切实加强暑期工作的计划和管理,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主题实践活动。

(二)做好资源统筹,精心服务学生

统筹区域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劳动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少年宫、少科站、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分中心站、特色阵地)等资源,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各街镇要积极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切实办好“爱心暑托班”,解决家长后顾之忧。进一步加强暑期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广泛吸纳学校教师、家长、“五老”队伍、青少年事务社工、“邻家妈妈”、社区居民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各方人员参与,为中小学生暑期活动开展提供队伍保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

(三)依托“双减”协调机制,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区教育局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协同各相关部门和街镇,就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做好谋划部署,确保正确育人方向和价值导向。要重点部署“监管护苗”、“清朗”等专项行动,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区未保委成员单位按照市未保办《关于加强监管切实防范研学旅行潜在风险隐患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

区教育局 区文明办 区未保办

团 区 委 区 妇 联  区关工委

2023年7月7日

附件

2023年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

一、预防溺水事件

1.不在河边、亲水平台、水塘等区域玩耍。

2.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

3.不在河道边洗东西、钓鱼虾等。

4.不去河道、湖泊等水域野泳。

5.不在游泳池里嬉戏打闹。

6.发现溺水者,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同时可向溺水者抛救生圈、泡沫板、救生绳等,但不可盲目施救。

二、注意交通安全

7.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违反各种禁令标志。

8.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

9.步行或骑行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嬉闹。如遇极端天气,要穿着醒目,要注意避开广告牌、变压器、配电箱、高压电线等危险物。

10.不在机动车出入口、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

11.自觉遵守公共交通车辆乘车规范。

12.不随意穿越铁轨、不在铁轨边步行或铁路道口玩耍。

三、关注居家安全

13.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

14.不用湿手或湿布触碰家用电器。

15.不给陌生人开门。

16.不往窗外抛物。

17.规范使用燃气设备、刀具等。

18.不玩火,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

四、安全使用网络

19.控制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使用时间,不沉迷网络。

20.不将本人、家人及他人的个人信息在网上传播。

21.不玩暴力、色情等有害于身心健康网络游戏。

22.不实施网络欺凌。

23.慎交网友,慎见网友。不参与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防范网络诈骗。

24.发现危害身心健康的网络产品或网络服务要及时投诉、举报。

五、重视旅行安全

25.不参加“驴游”或探险游。

26.不去地质灾害频发区域旅游。遇有极端天气,不去山区、河谷等危险区域游玩,不贸然涉水出行。

27.乘坐大巴、游轮、飞机等交通工具,自觉系好安全带。

28.入住酒店,应及时了解消防逃生通道及安全出口。

29.不在设有危险标志处停留,不在禁拍处拍照、摄影。

30.如遇突发事件,听从指挥,冷静应对。

六、加强心理安全

31.以理性平和的心态,看待身边的人或事。

32.感到烦恼时,可通过运动、沟通、倾诉等予以排解。

33.情绪波动强烈时,主动寻求家长、老师、区心理中心24小时热线、或12355、962525心理热线等帮助。

34.遇到挫折,可用积极的心理暗示,激发自己的信心。

35.认可自己的努力,接受考试升学结果。

36.学会情绪管理,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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