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推动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的规定,我局在本区组织开展了区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培育建设工作,最终确定2026年长宁区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度上海市长宁区商业秘密创新试点园区、单位(站、点)名单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