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长宁联动创新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25X0202500026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宏观经济
  • 发文字号:长发改 〔2025〕43号
  • 发布日期:2025-12-08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市委和区委全会部署,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经营主体需求为牵引,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上海自贸试验区长宁联动创新区建设,努力建成高端产业集聚、投资贸易便利、科创氛围浓厚、人才服务高效的高标准、高质量联动创新区,为上海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关于印发<第二批上海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沪自贸组〔2025〕2号)要求,结合长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区域布局

(一)实施范围

长宁联动创新区实施范围为三大功能区,立足创新动能驱动,加强核心功能集聚,包括“上海硅巷”科创街区、“虹桥国际贸易中心”地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长宁片区,总面积约24.6平方公里。

(二)功能划分

1.“上海硅巷”科创街区:以江苏路、延安西路、凯旋路、长宁路-愚园路为轴线的区域,面积约1.5平方公里。抢抓科创回归都市机遇,用好用足科创基础好、时尚氛围浓等特色,通过政策赋能、联动创新,重点在高质量孵化器建设、国有资本科创布局、科创企业融资、优化创新生态等科技创新和金融服务领域实现突破创新,建设科技含量高、人气流量旺、经济产量足的魅力片区,把“梧桐树下写代码、风貌区内搞科研、咖啡馆里开晨会、烟火气中聊创新”变为美好现实、转为创新动能。

2.“虹桥国际贸易中心”地区:包含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拓展区域,东至中山西路,西至芙蓉江路,南至黄金城道,北至玉屏南路、天山支路,面积约3.2平方公里。对标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标准和要求,着力推动区域更新再开发。充分发挥国际商贸、时尚消费等区域优势,重点支持贸易投资便利化、监管模式创新、知识产权保障等。深度融入“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加大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力度,支持跨境电商能级提升,努力打造成为链接全球的国际交往新标杆、辐射长三角的内外贸易双循环新窗口。

3.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长宁片区:包含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面积约19.9平方公里。积极依托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核心承载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国家级、市级产业园区等平台建设,重点聚焦“航空+总部”“数字+绿色”,进一步激发片区活力,努力成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强核和强劲引擎。积极探索数据跨境流动、促进跨境资金便利流动、提升人才服务能级、做强出海专业服务,全力推进虹桥企业出海总部集聚区建设。

二、业务经营新场景

(一)有序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及数据要素运用。依托区数据跨境服务站,指导和帮助有需求的数据处理者依法有序开展数据出境工作。有序承接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扩大适用后区级各项职能,做好负面清单使用相关材料的受理和审核工作。企业和个人因业务需要确需要境外提供数据,且符合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要求的,可以向境外提供。推进数据要素共享和运用,鼓励链主企业推进航贸数字化、建设可信数据空间,培育数据创新实验室。

(二)提升贸易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申请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依托全国首个“关地协调员”机制,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区域内企业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优先开展AEO培育认证。搭建上海市AEO认证指导中心,会同所在地海关设立区域性AEO认证指导中心。

(三)推进贸易结算便利。支持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拓展境内外参与者、创新业务产品和服务,更好发挥CIPS系统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主渠道”作用。支持商业银行依托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等基础设施,提供便利高效的人民币跨境结算等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为非居民提供基于人民币及人民币资产交易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对真实合规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进一步深化实施境外旅客离境“即买即退”措施,设立“集中退付点”。

(四)促进跨境资金自由流动。探索优化上海市内、自贸试验区外FT账户适用范围拓展名单的申请流程。深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不再逐笔办理外债签约登记。

(五)做强出海专业服务。支持上海海关技术中心功能落地,设立海关综合技术服务点。拓展浦东、虹桥两场转运业务范围,对接跟进浦东国际机场与虹桥国际机场两场国际转国际业务功能,促进国际航空物流中转便利。加强“丝路电商”合作交流,实体化运作“上海市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长宁)分平台”,提供法律服务、跨境物流、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综合服务。构建“15分钟”出海服务圈,依托市区两级综合服务、功能平台,以“政务服务+市场化专业服务”为主轴,推出“10+10”服务矩阵。

(六)推动低空经济总部集聚。根据国家、上海市关于低空经济发展顶层设计,推进低空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技术能力体系建设,联动航空高校等主体成立平台公司,推进低空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国家试点任务建设。打造虹桥国际低空经济产业园,聚焦平台建设、功能完善、产业集聚,引聚一批低空经济研发、销售、运营总部型企业。

三、证照办理新流程

(七)提升证照办理服务效能。承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在率先实施连锁总部便利化登记的基础上,将“授权办理”和“批量签署”便利化登记举措推广至更多连锁企业总部。推广饮品类排水许可证简易办理流程,推动设置小餐饮排水户办证便民服务点,加快办证速度。进一步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流程,建立常态化监管服务模式。放宽外商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有条件推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合一”,合并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八)放宽专业服务业外资准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申请国内相关金融牌照。进一步放开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的出资比例限制。

(九)推动“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推动审批管理服务全流程再造,降低经营主体学习成本和办事成本。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竣工验收“一件事”。

(十)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协同合作。推进长三角地区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书互认,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商务成本。通过建立跨省通办服务机制实现企业登记注册等事项的跨省通办。优化长三角企业跨省迁移登记工作机制,拓展应用场景,提升企业办事效率,降低制度型成本。

四、人才服务新体验

(十一)加强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调整扩大行业代表性企业名单,增加技能人才自主评定和引进推荐的岗位项目并定期更新调整。推动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从业年限由3年调整为2年。积极落实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推荐权,用于推荐区域内智能互联网、航空及运输服务、时尚消费、商务及金融服务等领域的重点企业。

(十二)提升外籍人才出入境服务。支持重点企业引进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性人才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外籍人才,申请最长五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支持高层次外籍人才家属申请同等期限居留许可,并提供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配套服务。试点实施电子口岸签证,允许应邀来开展重要科研、交流、商贸等活动的外籍人士申请长期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推进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并联审批”,不断完善“一站式”审批机制。

(十三)持续提升人才服务能级。不断优化完善上海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完善与产业需求相衔接的人才引进机制,并发放相应类别工作许可。深化长三角跨省工作居留许可“两证联办”。在率先实现凭“五星卡”注册外资企业的基础上,探索拓展符合条件的应用场景落地。

五、科技创新新生态

(十四)推动高质量孵化器建设。聚焦电子材料领域突破性科技成果率先转化和科技企业培育孵化,推动上海硅巷高质量孵化器建设。

(十五)加快国有资本科创布局。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和杠杆效应,放大科创母基金作用,引领和撬动社会资本转化为赋能区域科技创新的耐心资本、长期资本、战略资本,推动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构建高效协同、开放活力的科技创新生态。

(十六)拓展科创企业多元融资渠道。探索科创企业票据融资新模式。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创新,丰富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产品类型和覆盖范围。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窗口,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线上发布、办理及代办质押登记。

(十七)优化创新生态与知识产权保障。推进食品生产“一址两用”扩面提质,深化“研发+生产”一体化新模式。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作用,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技术专利布局。推动区级知识产权数据应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改革,优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建设试点。

(十八)探索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领军企业根据国家规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探索优质高中与国内一流大学合作构建创新人才联合培养模式。

六、监管模式新探索

(十九)推动智慧监管模式创新。深化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构建直播经济全流程智慧监管模式,设立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测评价中心直播监测分中心,在重点直播企业建立直播监测点。推动“公证提存”监管模式拓展至更多领域。

(二十)优化建设审批管理流程。对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责任建筑师承诺施工图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再要求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二十一)深入打造“数字法院”。优化审判智能辅助、诉讼全程监督等功能。强化对当事人的程序引导,深化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持续优化互联网审判工作机制、互联网空间行为规则。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借贷纠纷等全流程要素式网上审理模式。推动“中立第三方在线非诉纠纷解决平台”向更多领域拓展。

七、保障措施

区发改委加强工作统筹,各部门明确专人专责,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合作、高效推动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定期跟踪联动创新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围绕推进中的问题会商研究,着力破解瓶颈难题,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改革创新经验成果和典型案例,在市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全面推进长宁联动创新区建设各项工作。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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