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推荐情况的请示
中共长宁区委:
根据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关于做好“培育选树和通报表扬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人员”工作的提示函》的要求,从2024年到2027年,人社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联每年联合培育选树并通报表扬工作表现突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仲裁院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各100家(名)。根据文件所附名额分配表,2024年本市人社系统共可推荐工作突出的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各4家,工作突出的调解员4名、仲裁员5名参与评选。根据市人社局工作部署,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被推荐申报参评首批“全国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据悉,市人社局首批拟推荐徐汇、长宁、静安、闵行等4个区)。
一、推荐要求
工作突出仲裁院评选条件:党建引领扎实;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部门联动顺畅;办案成效显著。
二、推荐情况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和市人社局统一部署,我局会同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和区企联会等相关部门共商共议,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拟推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报参评首批“全国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于2010年,系区人社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曾荣获市文明单位、2022年度全市调解仲裁工作优秀奖等荣誉。近年来,区仲裁院坚持党建引领,通过深化支部党建品牌、立足仲裁工作职能、聚焦矛盾多元化解,充分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围绕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奋斗目标,打造“精品仲裁”长宁品牌。设立全市中心城区首家劳动仲裁巡回庭,打造劳动维权综合受理窗口,落实案件速裁、欠薪先决、就业帮扶等举措,有效提升矛盾化解力度和群众在劳动维权中的感受度。近三年,仲裁结案率93.59%,按期结案率100%,居全市前列水平。依托长宁“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五方协作联动机制,强化仲裁同各部门在法律援助、裁审衔接、检察支持起诉、司法调解等方面的协调联动。
当否,请示。
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