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索引号:SY3208247970202400018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长市监办 〔2024〕17号
  • 发布日期:2024-05-06

王伟文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沿街商铺执照审批的严密性”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证前指导”主动服务跨前一步

作为餐饮经营者除了保证食品安全,还要保证其房屋性质、专门设施、结构和所处楼层、油烟排放、包括消防安全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要求,不同职能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都有权对其进行发证、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原《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依法核发营业执照;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及市局食品经营许可要求,依法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环节,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环保选址会议纪要》(2018-6)已于2020年6月由市政府办公厅废止;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餐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沪食药监餐饮〔2018〕53号)文件中涉及“源头管控”的内容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已不再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申请人的申请只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要求,行政机关通过现场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予以许可。

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从2021年9月起新建餐饮业豁免环评审批,但是餐饮油烟仍是居民投诉的热点问题,因此由区府办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联合推进的“餐饮开办提前服务”系统,已正式在“随申办市民云”长宁旗舰店上线餐饮开办提前服务专区,为餐饮经营者的选址、布局、经营范围选择作源头指导服务,引导重油烟餐饮经营者在选址阶段避开环保重点区域,同时在选址阶段,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数据推送及时提示生态环境部门提前介入了解,必要时提前介入监管。通过此项许可环节提前服务,提高事中事后协同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及时防止和制止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本市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场所性质、建筑面积、火灾风险程度等差异性,实行分类分级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饭店(餐饮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方式为告知承诺和非告知承诺。

二、强化政策引导与宣贯

加强法律宣传。区市场监管局在餐饮办证咨询接待环节加强法律宣传,主动发放便民告知书,重点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118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

建立餐饮选址负面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要求,区生态环境局与各街道加强合作,共同梳理“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等区域”,建立餐饮选址负面清单。餐饮选址负面清单及相关环保要求纳入“餐饮开办提前服务”系统。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多部门参与形成合力

区生态环境局对饮食业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积极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加强联合检查,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排查与整治,根据各自职责对餐饮油烟扰民的企业进行处置,不断创新治理方式方法。持续数字赋能,开展在线监测。进一步优化完善油烟在线监测管理,深入推广餐饮油烟在线设备使用,将餐饮油烟净化器和风机未正常开启等预警信息推送至商业综合体及街镇,持续强化餐饮油烟问题发现和及时处置能力。加强宣传发动,督促租户履责。落实对居民区、商业街区周边餐饮单位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设摊经营、夜排档及露天烧烤的扰民行为、经营性炉灶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等三类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并针对市城管执法局下发《长宁区油烟扰民重点点位整治清单》涉及我区重点督办点位11处,实施销项式整治。在开展区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中还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开展联合执法8次,组织联合培训2次,受理管理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7件,立案3起,罚款5000元。落实餐饮业油烟扰民抄告工作机制,在日常监管、收到油烟扰民投诉举报、立案调查中发现存在油烟扰民的行为(包括餐饮单位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异味处理设施等情况)分别抄告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局还牵头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与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支队组成联合抽查组,随机对辖区内17家餐饮单位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事项覆盖五个部门的执法事项,共出动联合检查人员153人,总体检查情况良好。强化对餐饮店正常营业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各类垃圾实施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协助办理废弃物收运相关手续,规范收运程序,安排相应收运处置物流。对发生废弃油脂未申报,废弃油脂私运、偷运等违规行为,通过双向告知单形式,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分类施策,将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饭店(餐饮场所)纳入消防“双随机”日常监管。将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饭店(餐饮场所)纳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根据不同餐饮类别开展检查,切实消除餐饮场所的消防隐患。

四、用好12315热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各部门立足职能,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途径,建立健全12315热线投诉处置规范,及时回应居民诉求。根据《“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沪府办[2021]42号)等文件要求做到认真对待不推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常态监管、统计分析、突出问题研商、督察督办、定期通报、培训宣传等工作机制。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工单办理流程和规定,聚焦重复投诉件、不满意件跟踪督办,聚焦处置薄弱环节,针对反复出现的棘手问题,加强多部门风险会商联动,综合研判分析,确保办理规范、监管有力、处置有效,不断提高市民满意度。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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