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落实生态环保责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2020年12月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长宁区现场督察情况和2021年2月2日督察组反馈意见,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上报市委、市政府。我区坚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坚决有力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已按计划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持把落实中央和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作为补齐城区发展短板、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区软实力、加快长宁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的重要契机和发展动力,全区上下狠抓整改落实,成效明显。一是整改任务按计划进度全面完成。按照《整改方案》,根据反馈意见梳理出的四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已按期全部整改。二是环境质量稳步改善。2021年1-6月,我区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9条市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优三比例88.9%。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65天,优良率91.2%(优于去年同期的86.8%),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低于去年同期的35微克/立方米)。
(一)加强领导,树牢生态文明意识
长宁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把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作为全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将落实整改与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攻坚、城区精细化管理、数字化转型等工作紧密结合,以上率下,狠抓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区委、区政府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其督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将上海市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重点督查推进的工作,列入全区年度工作重点,有力有序推进。2021年以来,全区多次召开城区精细化管理、餐饮等企业污水乱排放等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治理现场会和部署会。发挥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制订《长宁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全区各部门、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抓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进行调研、部署并提出要求。各相关部门,街道、镇也认真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抓好部署落实。针对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多次专题研究。区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牵头开展整改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召开8次整改工作相关专题会议,要求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高质量完成督察整改任务。各相关部门和街镇均建立了相应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督察整改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14个整改问题,按照可操作、可跟踪、可考核的原则,逐一明确整改牵头和责任单位,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逐一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每一项措施的责任分工。落实闭环管理,严格按照市级督察任务销项管理,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除一项。对督察期间交办的24个问题线索,也逐件落实责任部门。
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全面实施整改任务清单化、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针对重点任务、重要节点开展跟踪督查,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赴现场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加强跟踪协调。充分发挥整改工作机制作用,加强整改项目调度分析,每两周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向区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报告整改进展。
(三)常态长效,提升整改工作实效
一是坚持科学督察。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做到程序合规、处理合法,坚决不搞“一刀切”。对发现的违法线索、排查出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合理分类处理,及早告知,强化督促,做到应改尽改。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2021年以来,持续加强执法问责,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累计立案查处环保违法行为13起。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严防整改落实打折扣、搞变通和反弹回潮。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对督察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聚焦薄弱环节,着眼常态长效,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紧密衔接市、区要求,编制并实施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二、重点领域整改进展
(一)有序推动生态环境规划,落实各项工作举措
聚焦重点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工作。根据市考核要求,细化考核指标和工作要求,全区43个部门逐条对照开展总结和自评,完成各项考核要求。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积极对接市区各专项规划,召开专家意见征询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即将正式发布。
(二)坚持保护优先,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方面,出台“3+3”重点产业政策、总部型经济等一系列文件,构筑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政策体系,为产业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发挥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带动效应,集聚发展智慧出行、数字创意、数字健康、人工智能等绿色特色产业。加快实施城市更新。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50个项目完成了36个。加快推进天山污水厂地块规划、中山公园及周边区域城市设计与更新以及外环环城公园地区公共开放空间品质提升研究;有序推进武夷路、番禺路、愚园路等城市更新工作。大力打造绿色生态空间。苏州河长宁段11.2公里已全线贯通,打造了具有长宁人文景观特色的苏州河健身步道。新建公共绿地6465平方米,新建立体绿化14630.9平方米。以全市启动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外环生态绿道服务功能,打造绿色慢行网络,实现绿道水域、市政桥梁、慢行系统“三个贯通”;增强生态民生福祉,注重生态效益、景观效益、社会效益“三个叠加”;提升管理服务能级,实施生态微环境、一体化管养、多场景应用“三个工程”。 推动节能减排。测算“十四五”和2021年长宁区能耗双控目标。推进扬子江大酒店、银星皇冠假日酒店、金庭八八等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综合改造,持续打造社区生境花园项目。完成2020年充电桩示范小区验收,2021年新启动示范小区项目。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区域环境品质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问题,自2020年12月8日在全市率先启动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街镇、临空园区和机场集团按照工作方案,举一反三,对辖区内餐饮食堂、汽修洗车、菜市场和小压站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共排查3722家单位,全区共发现存在问题1087个,涉及单位753家,其中立案处罚106起,处罚金额28.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9万元;关停企业21家。4月底基本完成了排查问题的整治工作。为推进排污治理工作常态长效化管理,将线下排查整改工作的整套业务流程搬到线上,建设手机版政务微信轻应用,并纳入到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中,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强化动态监管,加强条块联动,促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继续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强餐饮油烟管理,在天山街道、华阳街道等试点推进商业综合体餐饮集约化管理,400余个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点位接入区生态环境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持续做好环保牌照申报、更新,将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的发现纳入“一网统管”,已推广至全区应用。召开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推进会,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扬尘数据利用,区建管委、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开展工地扬尘联合检查。加强水污染防治,持续关注市考断面水质,坚持每月会商机制,编制水质分析报告,强化我区河道断面的水质分析,对与考核目标存在差距的断面提出水质改进措施。推进午潮港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从而稳定水质指标、打造美丽河道、构建智慧河道。强化土壤污染防治,重点推进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污染地块修复或管控,完成2017年-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一地一档”,启动辖区内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季度核算,加强污染地块后续监管,确保建设用地净土利用、净土出让。严格落实《固废法》各项要求,积极推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增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法治意识,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高于全市考核指标;创建上海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全区10个街镇创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街镇成功率100%,居全市前列;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居全市前列。
(四)注重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完善绿色发展功能
全力开展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实现2021年上半年竣工10公里的工作目标,下半年内环线以内的新华地区、中环以外的北新泾地区将陆续开工,全年开工量累计45公里以上。打造美丽街区。重点打造“艺术愚园”、“静雅武夷”、“人文新华”、“漫步番禺”等特色街区,发掘各街区自身优势资源,打造沿街精品节点,使游客、居民能够“停得住、坐得下”。在巩固已建成街区的基础上,再新建8个“美丽街区”,做到所有街镇全覆盖,力争使美丽街区建设面积达到全区面积50%以上。探索生态环境领域“一网统管”,完成污染源管理系统建设,推广油烟在线监测,深化“餐饮油烟”场景应用建设,相关系统与应用亮相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展览会。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长宁区生态文明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加强生态环境主题宣传,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评工作,稳步推进环保治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宣传、疫情防控的宣传倡导等工作。承办2021年上海市六五环境日主会场活动,在《解放日报》出版长宁区生态环境工作专版,拍摄2021年长宁区生态环境宣传片,有效扩大长宁生态环境的宣传影响力。继续开展生态环境进校园、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宣传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深入落实中央、上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让绿色成为城市发展最动人的底色、人民城市最温暖的亮色,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
(一)全面巩固督察整改成果
坚持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大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跟踪协调、督查检查,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严格落实《长宁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适时向区政协报告生态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听取环保决策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到全局和战略位置来抓,围绕上海市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上海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持续打好污染攻坚战役
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完善雨污混接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的目标要求,健全完善工地扬尘管控长效机制,提高道路保洁机械化水平。不断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坚决防止各类生态风险集聚扩散,切实保障城区生态环境安全。
(四)加强生态文明体制建设
有效发挥长宁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企业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机制等独特作用,持续加大生态环保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共建美丽长宁的良好风尚。
附件:长宁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