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长宁区新泾镇351街坊3丘等地块的虹桥人才公寓(保租房)规划居住房屋5420套及相应办公、服务等配套公共用房。自2019年12月启动建设以来,已于2024年1月移交西、南两个地块共3598套,并同步启动入住工作;东地块计划2025年一季度交付使用。为确保该区域相关居民区事务及时有效衔接,并向住户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现对新泾北苑居委会统筹管辖虹桥人才公寓相关居民区事务提出以下建议:
1.关于管理模式。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考虑新泾北苑小区和虹桥人才公寓区域虽相隔较近,但属于新住宅类型,管理模式差异较大且规模差距也较大,为了便于及时处理各类公共事务,拟将虹桥人才公寓所在区域由新泾镇新泾北苑居委会统筹管辖,一口承接相关居民区事务,在日常运作上采用嵌入党群服务站实行独立运行提供相关服务的管理模式,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镇党委直接领导,发挥相应治理功能。
2.关于办公场所。在虹桥人才公寓设立党群服务站,根据最近新泾镇与新长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期运行的子公司名称正在审批中)沟通协商,办公用房为公寓29号楼1楼(近广虹路迎乐路入口处)。不使用新泾北苑居委会现有办公用房(仙霞西路888弄16号二楼)。
3.关于工作人员配备。考虑到虹桥人才公寓为新增居住区域且体量大,按照新泾镇设立虹桥人才公寓党群服务站的整体考虑,建议先期配备5人(其中,新长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人兼任,专职4人),后续视房屋移交及人员入住情况酌情增加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沪委办发〔2022〕23号)相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管辖调整工作,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经与区民政局沟通协商,现提请长宁区人民政府决定。
当否,请批示。
附:新泾北苑小区及虹桥人才公寓区位图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