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宁区社区卫生全科医师职业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年-2028年)》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400016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字号:长卫健发〔2024〕34号
  • 发布日期:2024-04-02

区内各相关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长宁区社区卫生全科医师职业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年-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长宁区社区卫生全科医师职业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年-2028年)

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长宁区社区卫生全科医师职业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年-2028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全科医师的职业能力,根据《长宁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长府办〔2023〕21号)文件相关要求,制定区社区卫生全科医师职业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借助区域性医疗中心教学平台,畅通上下联动渠道,使社区全科医师得到优质规范的培训与带教,分层分类推进全科医师的培训培养,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二、培训对象

长宁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完成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满3年以上。

三、培训单位

上海市同仁医院作为培训单位,落实社区卫生全科医师职业能力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社区全科医师轮训

1.轮训内容

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遴选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至上海市同仁医院进行轮训。轮训分为必修模块(4周)与选修模块(8周),必修模块为急诊模块;选修模块根据培训单位学科优势,结合学员专科发展方向与需求进行设立。

2.轮训要求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中心全科医师进行全覆盖培训培养,5年内完成一轮。

(2)社区全科医师:个人轮训总时长不得少于3个月,且需连续完成。本轮轮训周期内如已至三级医疗机构进修或轮转累计满8周的,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证明,经审核通过后可视为完成此轮轮训的选修模块。

(二)全科专项培训

依托上海市同仁医院各级各类重点/扶持学科、临床重点专科优势,结合区域社区医疗卫生的发展需求和全科医师的能力提升需求,围绕恶性肿瘤综合诊治与管理、社区失能人群康复和护理、重要慢病的社区康复和全程管理、术后康复和护理、药品规范使用等内容,开展周期性的项目化培训。

(三)专科医生下社区培训带教

基于《上海市社区医疗服务基本病种清单(2023版)》,结合上级医生定期工作,根据其自身专长,重点针对冠心病、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病种,下社区开展规范带教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区卫健委的统筹领导下,区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区域社区卫生全科医师职业能力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培训效果评价与学员满意度评价。上海市同仁医院负责落实培训任务,科学合理制定轮训方案与培训带教计划,落实师资安排与学员管理,有序开展各项培训工作。同时探索轮训医师双聘机制及绩效激励机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培训要求与安排,选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参与轮训,保障其在本单位的岗位和待遇不变,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社区卫生全科医师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对加强社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深远意义,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考核评价

上海市同仁医院要完善监管督导机制,确保规范落实各项培训任务。强化对轮训学员的结业考核,严把 “出口关”,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信息交互,形成管理闭环,对于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培训组织情况、培训效果、学员满意度等结果纳入区年度医疗机构考核。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培训情况、学员考核合格率纳入区年度医疗机构考核。

轮训学员凭结业证书获取当年度Ⅱ类学分20分(含区内自管学分10分)。轮训考核结果作为其在原单位评优评聘的参考依据。

(三)强化数字赋能

依托区数智基座,利用信息化赋能区域社区卫生全科医师职业能力培训工作,探索培训信息共享、数据归集、满意度评价等相应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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