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2023年长宁区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2023年长宁区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自2022年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将重点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工作列入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为民办实事项目总体安排,要求全市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新增1000个示范店建设任务,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的目标是在2022年50个点位的基础上,再新增50个示范店,为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在巩固2022年建设完成的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50家建设成效的基础上,2023年底前在全区新增5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并将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实现网络餐饮在订餐平台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实现食品加工透明化和可视化,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新增50家“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以主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覆盖重点范围,以虹桥古北地区、中山公园等购物商圈为重点区域,选择50家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加工经营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安装要求参照《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餐饮业明厨亮灶技术规范》。全区布点数量结合本区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在实际布点数量的基础上,也可适量增加配套的布点数量。
(二)实施“明厨亮灶”视频信息接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继续由市局招投标的建设单位(电信西区分公司)统一集成“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的视频监控信息,并通过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接口,参照《餐饮业明厨亮灶技术规范》,我局将新增50家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工经营场所视频监控接入平台,实现消费者能清晰看到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平台在每家商户首页显著位置开设“明厨亮灶”“后厨直播”等标识模块,设置关键词提升消费者查看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便利度。
(三)提升数字化转型 和智慧监管水平。配合市市场监管局运用上海市餐饮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接入今年新增50家和去年50家示范店“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时视频,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实时查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等相关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自建“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监控,逐步综合集成企业食品安全信息,推进预警信息管理、监管信息数字化管理和可视化呈现,提升管理效能。
三、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2023年长宁区新增5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领导小组,由局长倪佳慧任组长,副局长赖树生任副组长,食安监管科、食安协调科、注册许可科、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协调推进2023年新增5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管科,并成立专班,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实事项目各项具体工作。
(二)各部门主要职责
食安监管科是项目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组织督查和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对接电信施工单位部门,以及项目质量监督管理。
食安协调科是项目的配合部门,负责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公众广泛宣传“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及有关工作动态,引导食品经营企业和公众参与“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并开展社会监督。
注册许可科是项目的配合部门,负责本区餐饮食品经营单位设立登记时,引导新设餐饮服务单位配备相关明厨亮灶视频设备,尤其是网络外卖集中的美食档口类企业加大宣传力度。
各市场所是项目的实施部门,负责本街道镇辖区内选择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上报点位,加强与电信西区分公司现场施工对接,协调相关物业、企业等单位配合完成工作。同时针对2022年已完成的示范店,关注其日常明厨亮灶在第三方平台上的展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督促整改。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3年7月)
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网络餐饮服务的基本情况,研究确定“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的重点和对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构建组织架构,开展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3年7—9月)
1.组织发动。各市场所采取专题会、现场会等方式,分别组织系统内和企业人员开展专题动员培训,部署“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要求,组织发动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社会各界参与“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工作。
2.全面推进项目实施工作。以虹桥、周桥、华阳等重点商圈对示范店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会同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等,针对相关企业开展集中培训,7月31日前完成30%以上单位施工、8月30日前完成70%的施工任务、9月25日前完成新增的50家“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视频监控和平台对接上线。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3年10—11月)
各所督促指导已建成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规范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食安监管科对完成辖区“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开展检查评估,树立典型示范,为后续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资源。“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努力保持与街镇互动、部门协同、政企合作、社会支持的良好格局,确保各个环节、各项措施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合理调配保障资源,明确各方责任,落严落细落实各项措施。各部门要统筹兼顾,有效兼容、分类实施,充分利用已有的视频监控设备,避免造成重复浪费。
(二)加大宣传引导,促进消费满意。要通过标语、海报、报纸、网络、科普宣传站点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搭建立体式宣传的综合平台,加强对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实事项目宣传,引导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自觉自愿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增加食品安全透明度和消费者知情权。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不断扩大社会公信力和市场影响力,优化消费环境,提振网络餐饮消费信心,让消费者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重点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优化技术标准,数字赋能安全。要严格按照市局实事项目建设的统一部署安排、项目建设标准和时间节点,严密组织实施;要持续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作用,按照标准覆盖加工经营场所关键控制点,让公众在订餐平台对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实现“一键查看”;要充分借鉴其他区局先进做法,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技术,积极融入到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中,推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数字化转型。
(四)健全工作机制,按时报送信息。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指挥督查、常态运营、研究分析等工作机制,按照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逐项落实,确保各障任务按时完成。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于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项目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