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5-12-02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2024年度长宁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的相关会议精神,构建整改全链条责任体系,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闭环销号,全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区审计局全面落实中央和本市、区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不断推进做深做实“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审计整改总体格局。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总体推进情况

(一)压实整改责任,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

坚持审计整改“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步落实。强化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限时完成整改;压实审计机关督促责任,推行“边审计、边建议、边督促”工作模式,实现同题共研、同题共答。截至目前,全区各部门、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76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项,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二)打好整改“组合拳”,贯通协同增强整改合力

注重发挥区委审计办平台作用,推动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工作协同,从不同角度对审计整改进行督促检查。联合区委办、区府办督查科,紧盯区委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批示的重大问题整改落实;推动与区纪委监委、区派驻组协同,实现审计整改与巡察整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区财政局依据审计建议,督促财政管理问题整改并完善制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跟踪整改进展,将突出问题整改与预算决算审查、国资监督衔接;统筹多方监督力量,构筑整改合力。

(三)形成整改闭环,强化成果运用与长效治理

实行“全口径、全周期”管理,运用数字化平台对问题分类跟踪(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实行动态销号。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和专题“回头看”,推动完善制度机制,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巩固整改工作长期成效。通过清单管理、专项检查、结果公示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见底,实现从问题整改到制度完善的系统性提升。

二、本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度长宁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查出问题28个。截至目前,26个立行立改类问题、2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预算全年未支出、全额调减”的问题

已整改。区财政局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项目库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成本绩效结果运用,将支出标准嵌入预算编制流程,并建立预算安排与执行结果挂钩机制。并依据近三年项目支出年均结余情况,统筹好2026年预算安排。

2.关于“预算项目年中追加不科学”的问题

已整改。区财政局将通过强化支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对确需追加预算的项目,将统筹做好项目推进情况、前期手续办理进度、资金支付进度等一体化衔接,以提高项目追加预算的精准性。

3.关于“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闲置”的问题

已整改。区民政局等8家单位的822.69万元闲置资金均已妥善处理。其中,796.32万元已全额上缴区财政和市民政局,26.37万元已统筹纳入2025年预算调整。

4.关于“历年结存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已整改。区房管局、区规划资源局已完成对历年结存资金的清理工作,共计141.61万元资金已于今年6月全额上缴区财政。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预、决算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

已整改。新泾镇在开展2026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已对近几年相关专项经费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并通过强化项目论证与经费测算等方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关于“决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

已整改。江苏路街道下属2家单位已将未纳入决算编报资金31.11万元全额上缴区财政。相关单位将严格执行决算编审制度,加强数据核对,确保部门决算编制完整、准确。

(3)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已整改。江苏路街道等3家单位已通过完成相关账户销户、余额划转和账务处理等方式,妥善处理14.19万元差额,并承诺将进一步规范相关经费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序。

2.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结存资金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已整改。涉及5家单位中,已有4家单位完成结存资金清理上缴工作,合计金额119.97万元。虹桥街道长期挂账未清理的9.54万元资金,已于今年9月启动依法催收工作。

(2)关于“信息系统未有效利用”的问题

已整改。区卫生健康委及下属2家单位,采取积极措施,目前3个信息系统已完成数据更新,基本恢复运行。并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对接市级部门,推进系统升级,提升使用成效。

3.制度执行与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制度制定和落实有待完善”的问题

已整改。区投促办已修订《长宁区投促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将严格执行。区科协通过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交流会、落实专人过程监督、专账审核等方式,对37.80万元资金按要求进行专账管理,切实保障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2)关于“采购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江苏路街道、区健康发展中心加强相关制度学习,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规范采购流程、强化监督考核,切实将采购要求落到实处。

(3)关于“合同管理执行不严”的问题

已整改。区科协等4家单位已对涉及金额55.89万元的合同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已支付但未签订合同的补签合同,对已签约但未如约开展活动的项目补办相关活动,对合同履行未到位的项目收回相应资金,对付款进度约定不合理的承诺严格按规范执行。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长宁区市政府消防实事项目建设和使用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提前支付工程质保金”的问题

已整改。区房管局、区住宅中心已组织专题学习,承诺将严控质保金支付与退还条件,确保后续操作合法合规。

(2)关于“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的问题

已整改。区房管局等单位已完成4个点位临时拆卸消防设施的重新安装工作,对3个点位消防设施存在摄像头无视频信号等故障进行维修。

(3)关于“项目后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区房管局、区住宅中心已对47个未加挂“身份铭牌”的点位完成铭牌补挂工作,实现标识清晰、规范统一的管理要求。

2.长宁区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的问题

已整改。区房管局已全面排摸我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现状,针对改造不彻底的问题,已将6个小区整体纳入我区新一批的“雨污混接管网改造工程”,后续将按照市级相关要求、按计划完成整体改造。

(2)关于“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

已整改。区住宅中心即知即改,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要求,在今年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中,已全面加强项目统筹管理,及时做好业主意见征询、开工审核、竣工备案等相关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3)关于“设施改造后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已整改。区住宅中心已全面落实26个完成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小区接管工作。对移交物业时设施清单数量不准确的相关小区,进行重新核实,做到完整、正确。

(4)关于“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待完善”的问题

已整改。区房管局对已完成的雨污混接改造项目,明确了后续监管责任主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同时,结合实施新一轮雨污混接改造项目,已与区工作专班、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相关操作办法,形成日常监督检查、问题处置工作闭环,并将按市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完善,以提升后续监管效能。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的问题

已整改。万宏集团对下属企业加强学习教育培训,严格规范预算编制审核,并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切实提升预算执行约束力。

(2)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已整改。万宏集团承诺严格执行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及时收取租金和押金,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和内部审计监督重点。对下属企业涉及原值7,903.47万元固定资产,已完成标签补贴工作。对涉及原值5,095.52万元的部分下属企业厂房和闲置设备,进行分类梳理,并制定分类处置方案。对未见实物的原值487.10万元设备完成盘点和检修工作,并恢复使用。

(3)关于“下属企业部分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万宏集团组织开展财务规章制度专题培训,增强人员合规意识,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确保费用报销规范。

(4)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万宏集团加强对下属企业教育培训,承诺在合同签订、变更、比价、招标等环节,严格执行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内部审计监督重点。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已整改。区投促办等11家单位已完成对574.19万元资产的账务核实工作,对少计的457.19万元资产完成补录,对多计的117万元资产完成调减。对账面核销不及时的253.20万元资产完成处置。对15.76万元盘亏资产已查明并明确资产归属。

(2)关于“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已整改。江苏路街道对未及时收取的144.92万元房屋租金,已启动司法程序,该案件已完成一审判决工作。区场馆中心已完成46.12万元资产的折旧工作和2.76万元资产的报废处置。区健康发展中心已完成22.8万元信息系统报废。区商务委等3家单位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完成资产盘点等措施,强化资产监管能力。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已整改。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对3个项目多计的149.15万元,已在工程尾款中予以扣除,并重新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2.关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区建设管理委、区住宅中心已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明确任务分工,规范操作流程。

3.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区建设管理委等3家单位均对竣工图纸不完整、不准确等,补充出具竣工图纸,确保技术档案完整准确。对合同支付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竣工验收不规范等,承诺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此外,以往年度仍在整改期、持续整改类的“市民健身中心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目前去年未完成建设的7个街道中,4个街道已建成,其余3个街道正加快推进,预计年内将完成市里提出的“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基本实现街镇全覆盖”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审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对已完成整改的,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审计整改“回头看”等,避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纸面整改等现象。对已列入司法程序等承诺年底整改的,要持续跟踪,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层次、水平,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