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 (含扩大用地)跟踪审计的审计结果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6-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5年8月至11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建设的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含扩大用地)项目(以下简称区妇保院改扩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该项目位于武夷路773号和735-745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医院既有用地内的2,516平方米原裙房,紧贴保留的9层塔楼(具有地下1层)新建1幢地下4层、地上1-5层的裙房,同时对保留塔楼进行加固修缮,并实施相应的室外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42,1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9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285平方米。

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9月末,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27,194.05万元,累计完成工程投资额31,658.1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妇保院改扩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质量安全管控、建设资金使用方面基本合规,但审计也发现,项目存在进度控制不佳、投资控制管理不规范和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进度控制不佳。

截至2025年9月底,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1,658.17万元,为概算总投资额的58%,项目目前仍存在较大的工期压力。

(二)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图纸未经审图。

经审查,施工招标时间早于审图合格证发出时间。

(三)合同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是施工合同履约保函过期;三是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情况。

(四)投资控制管理不到位,概算控制存在压力。

一是部分签证工作内容已实施但尚未完成审核;二是部分设计变更相关内容已实施但相应的审核工作未完成。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项目建设进度控制不佳的问题,要加强调研和规划,协调各方,保障项目及时投入使用,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对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图纸未经审图的问题,要规范项目的招投标程序,提高招标文件的准确性,保障成本可控性,降低技术与合规风险。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规范项目合同管理流程,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办理相关履约保函续期手续,据实调整工程价款。对投资控制管理不到位概算控制存在压力的问题,要落实投资管控主体责任,加强对代建管理单位、投资监理等相关单位的管理,严格规范并落实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流程,防范项目超概风险。

具体整改结果由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