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负责建设的天山学校体育馆改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投资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该项目位于天中路155号天山学校现有校区西南侧,主要建设内容:现状体育馆新增二层夹层用房、外立面翻新、整体装饰等工程,改建后总建筑面积约4,6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25平方米。
2019年3月,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关于天山中学体育馆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长发改投[2019]11号)。2020年8月,区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长发改投[2020]27号),批复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037.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00.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2.56万元、预备费144.6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该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竣工。
根据区教育局及代建单位报送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23年9月,该项目完成投资2,643.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354.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9.4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天山学校体育馆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程序等方面基本合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人工费支付不规范
审计发现,建设单位区教育局未能落实人工费与其他工
程款分账户支付的要求。
(二)部分合同要素不全
审计发现,有3份合同无签署日期。
(三)多计项目结算成本
1、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经抽审,发现该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万元。
2、多计代建管理费
经核算,多计代建管理费5.9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人工费支付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代建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确保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执行到位。对部分合同要素不全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及代建单位规范签订合同,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及代建单位据实调整工程结算价款,落实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管理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加强工程结算价款审核把关。对多计代建管理费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及代建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对多计的代建管理费进行据实调整。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