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长宁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4-09-27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长宁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长宁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从审计情况来看,长宁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经济发展稳中向好,集中财力保障重点。2023年全年完成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53亿元,同比增长8.31%;聚焦重点领域,全力保障实施重大战略任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等支出,增加重大项目支出12.52亿元;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强化社会兜底保障,支持科教文卫建设,促进提升城区品质和社区治理;加强资源统筹,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管理挂钩的工作机制,深化部门非财政拨款资金管理;探索试点成本预算绩效管理。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推动生态治理。聚焦需求,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稳步提升救助保障水平,覆盖受助群体1.75万人,累计受益25.6万人次。持续推进社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更新和管理,2年新建改建18处、更新器材92处,依托数字化管理手段不断提升体育便民服务水平。建成景观灯光集控系统,实现对景观灯光运行的实时监测与统一控制,全面提升我区景观照明的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我区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和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分别从2020年88%和86.1%提高至2022年的92.6%和97%,PM2.5年均浓度由31微克/立方米降至24微克/立方米,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审计整改持续压实,审计实效不断提升。推动落实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区委巡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坚持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以“改”促行、以“改”增效、以“改”提标,真正推动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区审计局全面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促进审计整改措施到位,监督有力。各部门、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184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7项,促进增收节支478万元。截至目前,2023年度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的整改工作报告中的28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总计248.17亿元,支出总计248.17亿元,收支执行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总计26.58亿元,支出总计26.52亿元,收支结余0.0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财力总计1.42亿元,支出总计1.39亿元,收支结余0.03亿元。

区审计局对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开展了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决算草案填报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部分项目因前期论证不科学导致预算大幅调减,共涉及21家预算单位的32个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1,366.15万元,年中调减9,432.98万元,调减幅度达82.99%,其中20个项目涉及的预算金额7,599.32万元全额调减。

2.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

部分预算单位的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涉及2家单位金额合计216.77万元。审计指出后2家单位均已上缴。

3.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部分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项目执行进度缓慢,涉及13家预算单位的20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7,014.26万元,当年仅支出1,733.26万元,其中有9个项目当年支出为零,预算金额合计4,297.63万元。

4.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统筹盘活力度不够

部分预算单位的非财政拨款结余未及时有效统筹使用,资金盘活力度不够,涉及7家单位金额合计2,061.66万元。

5.体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方面

2023年长宁区体彩公益金收入969.12万元,预算安排支出353.74万元,实际支出352.5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审计抽查发现:

(1)未按规定公告区级体彩公益金收支情况。区体彩公益金使用部门未按规定公告2022年区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募集、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2)体彩公益金部分支出与预算编制存在一定差异。体彩公益金在使用过程中,3个体育场地建设工程调整,但未同步调整专项预算明细,导致专项支出与预算编制不一致,涉及预算金额78.8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委老干部局、区绿化市容局、原区地区办、区城运中心、新华路街道、程家桥街道等6家预算部门及下属15家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开展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

(1)部分专项资金执行管理不到位,涉及4家单位预算金额合计1,532.55万元。如程家桥街道“中新泾消防站和程家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受不可控因素影响既未开展施工,又未及时调整预算,预算金额1,474.96万元,仅支出17.64万元。

(2)决算数据不准确,涉及2家单位金额合计45.22万元。如区老干部活动室将个别市拨经费计入往来款核算,造成2023年少计收入29.14万元,少计支出3.2万元。

2.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1)财政结余资金沉淀,未有效盘活,涉及2家单位金额合计507.77万元。如新华路街道部分专项经费截至2023年末有500.06万元未及时上缴。

(2)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涉及2家单位的7个专项。如区城运中心有4个项目的支出绩效自评价结果不准确,个别指标自评存在逻辑矛盾,与实际完成情况不符。

3.采购和合同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采购和合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涉及6家单位26份合同。如原区地区办“一街一品”项目评估委托服务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2万元尾款。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部分政策措施近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主要涉及困难群众救助、景观灯光养护维护和社区公共体育场地建设使用等方面。

1.长宁区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1年至2022年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和区残联落实有关政策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延伸审计了部分街道。发现的主要问题:

(1)救助标准执行不严格。一是部分临时救助时限过长,存在临时救助变成定期补助的情况。二是政策把握不精准,抽查发现部分家庭临时救助申请理由为家庭生活困难、常规支出大等非突发性及临时性情况。三是存在救助对象在享受重残无业生活补助的同时有单位社保缴纳记录的现象。四是个别街道在救助资格复审时,未及时获取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材料并确认其收入情况。

(2)医疗救助机制存在短板。一是基础工作把关不严,有部分事后救助医疗发票存在重复报销的问题,还有部分医疗发票号码录入错误,影响医疗救助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二是存在计算医疗救助金基数时既未扣除职工互助保障的理赔金额,又未进行清算的情况。

(3)救助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救助资格退出不及时,存在残疾人在死亡后仍发放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现象。二是区救助站存在部分救助对象档案填写审核不规范、救助物资台账记录不准确的情况。

2.长宁区景观灯光养护维护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2年至2023年区绿化市容局及下属区景观灯光所在景观灯光设施养护维护经费和景观灯光运行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景观灯光设施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一是部分绿地灯光设施的实际养护数量与养护清单不符,基础信息不准确,造成养护维护合同金额不准确。二是对社会楼宇补贴电费的依据不准确。审计抽查发现,4处楼宇景观灯光设施获得电费补贴依据的功率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

(2)建设单位向养护单位移交工作存在疏漏,导致养护资金浪费。审计抽查的9处中有2处存在多计情况,金额合计46.31万元。如苏州河沿岸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合同约定所有灯具享受5年的质保,但由于区绿化市容局仅移交了设施清单,未同步移交建设合同,导致区景观所另外签订的养护维护合同中多支付养护费用。

(3)合同执行管理不严格。一是景观灯光集控设备的养护费用未依照合同约定按实结算。区景观所2021年10月以来未按合同约定的按实际运行的264台集控设备结算养护费用,而是按原有的386台进行了支付。二是区景观所对景观灯光设施养护的考核工作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将不合格工作与养护维护费用挂钩。

3.长宁区社区公共体育场地建设和使用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2年至2023年区体育局及各街镇推进社区公共体育场地建设,以及场地设施新建、更新、改建及巡查维护等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民健身中心推进力度不够。截至2023年末我区仅3个街镇建成了市民健身中心,建设进度与上海市全民健身工作关于“到2020年,社区市民健身中心街镇覆盖率达到50%”的推进要求仍存在差距。

(2)更新管理程序不够细化。区体育局未根据《长宁区社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办法》细化操作流程,缺少对器材更新计划申报、审批和调整程序细化的操作办法,造成更新标准不明确、调整程序不规范等情况。

(3)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社区体育健身点2年的器材更新项目中,有5个点位由于实施精品小区改造等原因推迟安装。区体育局仅确认了器材类型和数量,在部分器材未安装到位的情况下就进行了验收和审价,并支付了尾款,涉及43件器材合计16.62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在部门预算执行、国企国资、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了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资产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属国有企业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房产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发现部分房屋信息未纳入公司“房屋管理系统”,3处房屋被承租方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但未事先经公司书面审批同意。

(2)部分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6台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设备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金额合计7.57万元。

(3)下属公司部分财务核算不规范。下属临空物业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已出现减值迹象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部分物业服务未按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押金。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造成账实不符,涉及5家单位,少计资产合计29.19万元、未及时转销资产合计497.76万元。

(2)专用设备存在资产管理盲区。其中污水处理设备195.82万元、动态称重设备93.84万元、体育器材77.65万元未按规定确认资产,325.43万元体育器材移交给街道后街道未确认资产。还有部分资产转销处理不规范。

(3)部分资产存在闲置。1家单位的5处房屋长期空置;2家单位的12套空调和5台打印机长期未使用,金额合计13.07万元。

3.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开展了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部分固定污染源的监督力度不够。审计抽查发现,2021年区环境执法大队对部分排污企业未按年度执法计划进行监管,存在监管执法要求落实不到位,实际执法次数远低于计划监管频次的问题。

(2)扬尘监测的监管水平有待提高。审计抽查4个工地发现因检测设备未经报备而停运等原因导致监测覆盖率仅56%;扬尘浓度超标预警系统自2021年10月运行以来尚未在全区全面使用;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结案的预警工单中有166个仅依据工地负责人上传的处理结果直接办理结案,未附任何结案资料,占比达74%。

(3)部分信息系统未充分发挥效用。3个用于环境问题监测或排查的应用系统存在使用效率不高、系统数据未有效利用等问题,涉及开发资金252.4万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长宁区临空地区慢行系统天山西路节点、新泾环卫作业综合管理站和天山学校体育馆改建工程项目开展了投资审计,审计涉及项目投资1.2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投资费用控制不严

3个项目均存在多计工程款或相关费用的情况,资金合计58.23万元。主要涉及多计部分工程量、多计综合单价和社会保险费等。如新泾环卫作业综合管理站新建工程项目中多计运输量121.2立方米,涉及金额合计6.92万元。

2.招投标工作不规范

临空地区慢行系统天山西路节点工程存在勘察工作先实施后中标的情况。该项目还存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的情况,通信线路搬迁施工等3个前期工程未按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

3.项目管理不规范

项目管理中存在工程人工费支付不规范、实际工期超合同约定,以及部分合同要素不全的问题。如天山学校体育馆改建工程中未能落实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户支付的要求,有3份项目合同要素不全。

六、审计建议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审计建议:

1.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将预算与项目有效衔接,从源头上解决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增强资源统筹管理,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产、资金和资源,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的配置和使用效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和结果运用,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

2.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民生领域服务保障

健全细化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更新、景观灯光设施移交等相关操作办法,促进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压紧压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实施效果,加大部门间沟通联动的力度,形成政策叠加放大的正向效应;强化政策落实情况的反馈机制,及时发现政策措施落实执行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增强政策的操作性和时效性。

3.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确保资产安全高效利用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招投标过程监管,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完善国资国企资产监管,持续加大房产管理力度,确保房源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严格落实不动产租赁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压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完善资产移交和处置报废制度,积极采取措施切实盘活闲置和存量资产,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频次和力度,提高各类监测系统的使用效率,加强系统数据的共享利用和成果运用,更好发挥信息化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监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长宁奋力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