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的审计结果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3-08-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天山路街道)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天山路街道是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由天山街道本部和下属5户事业单位的组成。区财政局批复天山路街道2022年度部门预算总额为19,202.5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天山路街道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较真实地反映了天山路街道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需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专项经费预算执行不佳

一是天山路街道本部2022年有两个专项当年预算执行率低于70%,涉及预算安排合计912.70万元。二是个别专项经费混用,存在同一事项在不同专项列支的情况。三是个别活动费提前列支,存在年底突击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

(二)少计捐赠收入影响决算。天山路街道未将收到捐赠物品纳入捐赠收入核算,造成少计当年收入0.6万元,影响决算的准确性。

(三)部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一是个别消杀服务费据实结算依据不充分,抽查发现存在部分户室、楼栋多计消杀结算量,部分消杀结算工作量未见原始签字的书面确认记录等情况。二是个别消毒设备租赁服务绩效不佳,存在当年度预算安排跨年度使用、租赁消毒设备租金定价不合理以及个别租赁设备闲置等问题。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天山路街道本部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无定期盘点记录。审计抽查盘点发现有7项资产未贴标签。天山路街道本部还存在已处置车辆未进行账务处理的情况。

2、房屋管理信息记录不准确,存在区机管局房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房屋信息未及时申请更新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两处房屋信息重复登记等情况。

(五)部分往来款长期宕账未及时清理。天山路街道本部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中有1笔100万元的借款至今未能收回。天山路街道本部及下属5个中心账龄三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2022年期末余额合计691.56万元。

(六)专项绩效自评价工作质量不佳。天山路街道本部及下属单位2022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54个项目中52项自评表存在除预算执行率按实际执行情况评分外,其余自评价内容从指标设置、分值分配到自评得分完全一致的情况,同时个别项目考核结果不合理,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于部分专项经费预算执行不佳问题,要求天山路街道应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合理安排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少计捐赠收入影响决算的问题,要求天山路街道应该严格按照实际收支情况记录经济事项,对于未正确核算的收入及时调账,确保准确完整的编制决算报表。对于部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天山路街道应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支出准确性,促进疫情防控经费的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并对相关支出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核查,对未能据实结算的经费支出应予以追回,同时充分考虑专项支出的绩效,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效益。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天山路街道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对于上缴、报废的资产以及已处置资产应及时办理资产的核销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并加强房屋资产的管理,准确记录房屋管理信息,确保各项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提高房屋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对于部分往来款长期宕账未及时清理问题,要求天山路街道应加强应收应付款的管理,厘清资产账务的来龙去脉,及时清理,避免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支付或无需支付费用,应及时上缴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对于专项绩效自评价工作质量不佳问题,要求天山路街道及下属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自评价指标,并认真开展绩效自评价,提高工作质量,切实推动评价结果合理运用,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绩效。

具体整改结果由天山路街道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