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2年7月至10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教育局是主管全区教育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94户。区财政局批复区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总额为294,384.4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教育局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区教育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专项资金支出效率不高
一是部分项目当年执行率较低。区教育局本部和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有54个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50%,预算安排合计1,640.07万元。其中9个专项执行率为0,预算安排合计242.59万元。
二是实拨资金支出进度较慢。2021年有8个项目总计1.02亿元,资金于当年12月实拨至区教育局专户后,截至2022年6月底实际支付414.09万元。2021年数字化转型信息项目中有8个项目,合计转入实拨资金1,633.74万元,截至2022年6月底实际支付283万元。
三是部分横向拨款使用进度不佳。2021年区教育局总计收到部门横向拨付资金2,059.86万元,当年度总计支出仅366.42万元。
(二)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收取
截至2021年底区教育局4处房屋租金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及时收取,合计金额448.76万元。
(三)部分房屋资产账实不符、个别房屋权属证明未办出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基建管理站有2处房屋及构筑物已拆除,但账面资产尚未核销;还有2处房屋资产已于2004年入账但相关权属证明尚未办出。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专项资金支出效率不高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研论证,按实际情况及时申请调整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收取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及时采取积极措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收取租金;对部分房屋资产账实不符、个别房屋权属证明未办出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已拆除的房屋及时规范账务处理,做到账实一致,对权属证书尚未办理的房屋应及时办理权证登记,避免权属不清。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