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慢行系统北翟路节点工程投资审计结果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2-09-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3月至6月,区审计局对原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区建设交通委)负责建设的临空慢行系统北翟路节点工程(以下简称北翟路节点项目)进行了投资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7年1月,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北翟路节点项目建议书。11月,批复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2月,原区建设交通委批准了该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北翟路跨线桥,桥长约376米,桥总宽6.6米,桥梁跨北翟路辅道车行道范围内的净空不小于5.0米。同步改造现状防汛通道,长度187米,并修复驳岸。2018年2月,区发展改革委批复该项目概算,批复项目总投资4,898.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059.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820.59万元,前期工程费824.34万元,预备费为194.0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2月竣工。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设管理委)报送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21年9月26日,该项目完成投资3,794.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649.45万元,待摊投资1,144.9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北翟路节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财务管理、建设资金来源等方面基本合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代建单位合同管理不到位。在本项目合同的签署过程中,未按照财务监理出具的审核意见书中提出的合理意见修改相关合同条款,也未见建设方和代建方不予采纳意见的理由。包括施工总承包等4份合同的4条条款,主要涉及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

(二)该项目工程设计变更增加造价未按程序报批。桩基及河道围堰施工工艺变化等设计变更增加造价约349万元,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已先行实施。变更事项是在项目竣工后在相关会议上讨论通过的,存在报批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2.6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于代建单位合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代建单位履行代建方职责,严格执行合同审核程序,对财务监理提出的合理意见应予以采纳并在合同中体现,防范合同履约风险。对于部分设计变更增加造价未按程序报批的问题,要求区建设管理委及代建单位加强项目设计变更报批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对于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要求区建设管理委及代建单位据实调整工程结算价款,落实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管理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加强工程结算价款审核把关。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建设管理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