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健身协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准予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健身协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长民社登[2025]0139号
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健身协会: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5年11月2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杨俊变更为闫斯光;业务范围由举办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办各类体育项目的培训班,承办指令性的体育赛事。(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组织各类体育健身项目的比赛、展示、交流、科研、技术咨询和推广等活动,开展体育健身技能指导与服务,加强体育健身人才的培养与队伍建设等。(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组织管理局)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