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上海市长宁区警察协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5-07-09

准予上海市长宁区警察协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长民社登[2025]0074号

上海市长宁区警察协会: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5年7月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范立华变更为王轶虹。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组织管理局)202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