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上海市长宁区地市商会联合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准予上海市长宁区地市商会联合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长民社登[2025]0006号
上海市长宁区地市商会联合会: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主管单位的申请,已于2025年1月13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裘东方变更为刘忠池;业务范围由开展地市商会投资促进、项目合作、商会服务、公益事业、健康服务等五大平台,夯实联合会服务基础,优化联合会服务能力,扩大联合会影响。(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为民营企业提供政治引导、提供经济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参与社会协同治理,完成长宁区工商联和有关部门交办事项。(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主管单位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工商业联合会。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组织管理局)2025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