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长宁区科学技术协会特启动2024年度科普项目征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上海考察讲话精神,围绕上海加快国际科创中心建设,面向长宁加快建设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把握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和上海数字化转型两大机遇,着力打造“四力四城”,深化全国科普示范区、“科创中国”升级版【创新驱动示范市】建设,围绕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党建,主动融入长宁发展大局,做实科普民生,促进创新发展。
此次申报鼓励各项目单位聚焦科技创新、人工智能、绿色环保、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粮食安全、生命健康、心理健康、公共安全、防灾减灾、防毒禁毒等领域,通过创意设计,打造主题鲜明,选题准确,通俗易懂,科学性、新颖性、艺术性和时效性强,具有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人物、解读前沿科技、释疑生活万象等科学普及和教育功能的科普项目。进一步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科普,提升公众创新意识,增强公众科学生活、科学劳动以及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
此次科普项目征集,鼓励并欢迎上一年度申报且未入选的项目,通过面向民生新需求,深化选题、优化创意,提升项目质量,再度参与评选。
二、征集范围
(一)大型科普品牌活动培育类
目标:依托已有的品牌科普展项或特有专题科普内容等,在广场、商场、公园、剧院等公共空间开展的大型系列公益科普活动,如开展科普主题宣传、科普展示、专题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技研学营、青少年科学教育活动、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合作内容:活动主题鲜明,参与范围广,社会反响好,线上(互联网或微信等新媒体)线下互动好。系列活动次数一般不低于10次或累计活动时长不低于10天。上述科普活动需与长宁网上科技馆相结合,将活动产生的相关照片、视频、文字等资料链接至网上科技馆的端口。
经费额度:项目合作经费一般为30万元。如活动持续开展2个月以上、且符合区域科普品牌发展方向(数字化、国际化、产业化)的,合作经费专题审议。
申报对象:面向本区开展科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专业机构,有运营市区两级大型品牌活动经验不少于3年。
执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二)街镇社区书院、科普阵地建设类
目标:支持街道、镇科协,依托各街道、镇已有的品牌科普展项或区域特色,通过科普主题宣传、系列专题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技教育、科学探究等,开展社区书院新点位建设(不支持硬件设备购置)、建成点位运营活动,打造科普教育新阵地,向特色型、示范型社区书院更高目标发展。开展多样化社区科普体验活动,逐步形成“一街一品”。
合作内容:活动主题鲜明,突显区域特色,参与范围较广,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基础普及型社区书院项目活动不少于12场次,科技志愿者队伍不少于5人;特色发展型社区书院项目活动不少于24场次,科技志愿者队伍不少于20人;示范引领型社区书院项目活动不少于36场次,科技志愿者队伍不少于50人。相关街镇需要与项目实施方建立有效的沟通,对科普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协助和监督,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经费额度:项目合作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社区书院建设类项目依据基础普及型、特色发展型、示范引领型阶梯式划分经费额度,分别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申报对象:区域内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科协,活动组织单位需与上述单位(提供证明)联合申报。
执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三)科技志愿活动培育类
目标:通过开展常态化的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全力支持基层创建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镇、村居。主要围绕产业科普、国际科普、创客科普、健康科普四大类型,以基层群体为服务主体,吸引邻里、社区居民、青少年等各类人群参与科普活动,开展年度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邀请志愿服务、科学普及等领域专家学者,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参与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合作内容:活动主题鲜明,凝聚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在区域内举办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年度内主题不变,活动循环,以线下为主。科技志愿者队伍不少于50人,科技志愿活动不少于10次。
经费额度:合作经费总额原则上全年累计不超过15万元。
申报对象:面向本区开展科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专业机构。
执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四)公益科普教育系列活动类
目标:以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引导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国际精品城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后备人力资源基础,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品牌科普课程或科普活动。
合作内容:促进中小学生和前沿科技、科研院所、科创企业、大学科学研究之间的互动衔接,探索开展系列科普教育活动。要求主题鲜明,选题准确,通俗易懂,原创性、科学性、新颖性、艺术性强。应面向区域内学校或社区青少年开展不少于10场科普活动,或不少于15课时(40分钟每课时)科普课程,验收时需提交相关系列科普教育活动课程课件或活动视频(课程视频为高清MP4格式,注明长宁区科委、科协支持)。
经费额度:项目合作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申报对象:面向本区开展科普服务的单位需与学校或其他项目落地单位联合申报(提供证明)。
执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五)创新科普应用类
目标:围绕“产业科普”打造由各类机构结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新科普、科普集成创新探索、科创街区科普三大主题开展的科普项目,具有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且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通俗易懂,过程中注重科技传播范式新探索,有效提升区域智能化水平和市民感知度。鼓励区域科技创新企业立足自身地STEM优势,依法担当社会责任,探索开放内部展厅资源,发动科技志愿服务,“开源导流”,开展“科技小馆”活动。
合作内容:创新科普应用项目所包含内容须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①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在科普、教育等领域的创新性应用;②科普集成创新探索能够满足社区居民、青少年对科学知识的需求,传播形式符合时代需求;③项目应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
经费额度:项目合作经费一般不超过15万元。
申报对象:面向本区开展科普服务的法人单位可申报,人工智能企业优先,科创街区内的科技企业优先。
执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面向本区开展科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专业机构。申报单位须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鼓励本区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科普活动。
(二)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同一法人单位(含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市级科普基地)申报不能超过2项。
(四)在申报项目之前,已经获得市级或其他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
(五)经费预算须真实合理并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六)区科委、科协有权对合作项目成果进行免费公益传播等使用。
(七)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普事业的公共性、公益性有明确认识,鼓励项目工作人员参加长宁科普志愿者活动。
(八)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四、评选办法
(一)本通知公开发布。申请人登录“长宁区网上科技馆”网址(http://www.cnkjg.cn/),(填报《长宁区科普项目可行性方案》。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并装订整齐。)相关材料应于2024年2月22日前交长宁区科委科协科普部。
(二)区科委科协科普部按照《长宁区科普项目全过程管理意见》对科普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科普部拟通过微信公众号“长宁数字科普”发布科普项目线上填报培训会通知,于2024年3月下旬前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三)申报科普项目应有一定比例自筹经费,该自筹经费比例将纳入专家评审范围。
(四)专家评审意见提交区科委科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通报项目评选结果,并与相关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开展合同。
(五)项目合作合同一经签订,承担单位必须按照实施方案推进。区科委科协科普部有权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各项目完成前,应向区科委科协科普部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并接受区科委科协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经区科委科协科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资金款项。
五、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睿 徐李佳
联系电话:52388795 52388352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安西路35号507室
附件:长宁区科普项目可行性方案(模板)
长宁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