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根据上海市河长办《关于报送2024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各区委、区政府应于今年12月6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本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区河长办按要求梳理完成了《2024年度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并经11月22日十一届区委常委会第14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长宁区委区政府关于2024年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当否,请批示。
附件:长宁区委区政府关于2024年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代拟稿)
区建管委
2024年11月28日
中共长宁区委 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河长办、市水务局的关心指导下,长宁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有序推动水环境治理,较好完成了我区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湖水质及荣誉情况
2024年度长宁区36个河道断面(含9个市考断面)平均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年均水质优Ⅲ比例达到100%;全年未出现劣V类断面或河道黑臭现象,出水断面氨氮、总磷平均浓度相较于进水断面有所下降,其他河湖断面全部达标,区域河道水质巩固效果显著。今年,苏州河长宁段及苏州河(江苏北路桥等)桥下空间改造被“人民日报”“人民网”“学习强国”等中央媒体多次报道;联泾港等长宁河道美景多次被“上海水务海洋”等市级媒体报道;区建管委获得2023年度上海治水管海劳动和技能竞赛集体一等奖。今年长宁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始终位列全市前列,并接待徐州市等外省市来我区调研。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制度保障,提升河长履职能力
1、履行河湖长工作职责。今年2月,我区召开2024年区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暨雨污混接和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区内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截止10月底,区级河长已巡河(湖)17次,街镇级河长巡河(湖)277次,切实完成河长巡河(湖)要求。今年重点开展苏州河无序放生治理专项工作,建立我区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放生管控主体责任,要求每周反馈巡查情况。
2、强化河湖长制考核通报。区河长办及时下发年度考核文件,明确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有序开展河长述职、通报等年度考核工作,并将河长履职情况纳入相关领导干部及部门绩效考核打分内容。
3、巩固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是提升“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长宁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第一时间对相关涉水违法行为予以沟通和处置;二是巩固河道水质会商工作机制。区水务部门积极会同环保部门每月召开水质分析例会,及时研判水质变化。三是优化公众参与机制。我区已聘任40位民间河长和113名护河志愿者,进一步优化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全面推广“水务有奖举报小程序”,在本区电子河长牌上增加了小程序专属二维码,拓宽市民参与河道保护的渠道。
(二)聚焦重点难点,加强污染源头防治
4、推进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建设。虹桥机场东工作区友乐路泵站初雨调蓄池新建工程(国债补贴项目)计划今年内完成负一层开挖及第一道钢支撑施工工作,目前已完成国债资金支付,预计2025年内竣工。
5、开展雨污混接普查与整治。年初,区委区政府发布了《长宁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2024-2026年)》(区总河长令1号),正式成立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专班牵头推进全区工作。3月底完成了全区排水用户信息普查,5月底完成了古北污泵站和福泉路周边区域2个问题区域排水用户外部核查和溯源排查;9月底前完成全部排水用户外部核查,同步开展即知即改工作,今年62个商品房小区已纳入专项改造项目(总投资1.27亿元,使用国债补贴4344.29万元),目前已顺利开工;10月底前已消除市政管道错接;计划年底完成15%排水用户和10%排水分区达标验收,目前相关排水用户和分区现场核验已达标,正收集上传相关资料。
6、实施雨水排水系统提标改造与排水管道养护。在去年底已完成《上海市长宁区雨水排水规划(2021-2035)》的报批工作并对外发布的基础上,今年10月已将《长宁区雨水排水详细层级规划》上报市水务局,计划于今年底前通过行业审核。推进“排水清管”与“排水管网低水位运行”专项行动,加强疏通各类管道295公里、清捞检查井1.7万座、雨水口4.9万座次,保证了排水管道畅通无阻。今年实施2388米管道修复,完成年度排水管道检测改造任务。
7、做好河道控源截污工作。2024年,我区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工作。基于前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结果,制定《长宁区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动态销号和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巡查和自查工作,及时对入河排污口现状进行动态更新,落实入河排污口常态长效化管理,把好污染物入河最后一道闸门。
(三)加快河湖建设,打造滨水生态景观
8、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完成长宁区新泾镇周家浜水美社区创建测评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求,今年共对长宁区5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接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数量11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数量3个;同时,完成2024年二批次的水土保持遥感现场复核工作,共涉及遥感监管扰动图斑1个,涉及需查处或整改的生产建设项目数量为0个。
9、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及幸福河湖建设。一是开展河湖综合整治工作。今年,推进实施绥宁河等河道整治工程、长宁区双泾枝等河道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完成绥宁河泵闸新建及改建竣工验收任务,进一步改善河道水环境,完善区域防汛除涝能力。二是推进幸福河湖建设。选取外环西河作为2024年度上海市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评估工作的参评河湖,依据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管理以及公众满意度等指标开展全面评估,并计划在12月初上报市河长办进行审核。
(四)完善长效管理,保障河道水环境安全
10、做好河道长效管理和保护。一是严格管控河湖面积。2023年我区现状河湖面积为1.1261平方公里,河湖水面率为2.94%。2024年度我区河湖面积无减少,已完成年度考核指标。二是持续推进“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每日对本区河道开展全覆盖巡查,及时自查自纠并整改。今年1至10月累计陆上巡查11102公里,水上巡查3931公里。三是全面落实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定期对河道栏杆、木栈道、景观小品等开展一次全覆盖油漆保养,水域及陆域保洁做到每日至少2次全覆盖。四是积极做好水生植物防治。及时清理绿萍、水葫芦等有害水生植物,在相关区域做好相应拦截措施,防止大面积滋生、蔓延,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清理、长效管护、科学防治。五是开展水利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及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堤防保护管理划定工作,目前正按计划逐步推进。六是有序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今年完成苏州河堤防右岸(SR16+910--SR21+630)及各支流堤防共计6.66公里标准化管理市级评价工作。我区已在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苏州河全线堤防标准化创建任务。
11、加强水务执法监管。我区按照市区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重点专项执法行动。一是推进年度水务执法工作,通过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运用建设数字水务平台等“智慧水利”设施,协助执法人员及时发现临河违法行为。2024年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侵害水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立案1起,目前已正常结案,确保设施安全运行。二是开展临河在建工地无证取水专项行动。通过采取水、陆两域全方位巡查排摸形式,及时掌握临河在建工地相关情况,及时制止、清除违法违规行为,暂未发生临河工地无证取水情况。三是落实水务监督,及时开展遥感图斑复核整改销号工作。对2023年第四季度河湖地物遥感图斑涉及长宁区7处图斑问题,均已完成核查复核。四是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街镇河长办及时处置康大菜场、宝北小区、临空园区临河堆物问题,确保问题快速、及时整改。五是开展排水专项执法。对2023年底立案的3家医疗、5家餐饮企业进行后续执法流程,最终对3家医疗机构总共处以18万元罚款。联合市水务执法三支队对番禺路沿街餐饮无证排水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行动,对未办证餐饮户进行复查。完成150家排水户检测工作。对4家医疗机构开展无证医疗检查,被查单位按要求办理排水许可证。
12、强化水务安全管理。我区全面落实水务建设、防汛、设施运管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情况、一计划两报告和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对程桥等泵闸继续落实降标运行方案,对北新泾等泵闸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开展维修,有效保障区域水安全。加强重点区域、易积水路段的巡查及预养护,开展年度防汛应急演练,有效应对多场暴雨和台风“贝碧嘉”、“普拉桑”“康妮”,平稳有序度过汛期。
(五)推动载体建设,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一是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全市首家节水型服务园区对标达标工作,被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宣传报道。我区“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等主题活动被“学习强国”“市水务海洋”公众号多次宣传报道。二是推动非常规水源利用。今年我区申报了区机关大厦雨水收集利用案例,年可收集雨水利用量350立方米。三是加强取水常态监管。我区依法注销1张取水许可证,目前剩余有效的《取水许可证》数量为1张,按规定对该取水计量设施完成校准1次。同时,我区已对年取水许可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单位在线监测设备全覆盖,且取水实时监控数据已接入市水资源管理系统。四是落实水资源调度方案。修订完善《长宁区水资源调度实施细则》,做好活水畅流和防汛排涝调度的快速切换,维护河道良好生态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不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基础工作制度,压实河湖长、管理部门、养护单位和社会四方责任,深化“巡、盯、管、督”监督机制;探索完善“河长+”“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及志愿者等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2、持续加强河道水质管控。做好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关注水质动态变化,及时处置突发污染,和市政泵站继续保持沟通,科学进行活水畅流,保持36个河道断面(含9个市考断面)稳定达标。
3、积极开展生态河道建设。加快推进陆家浜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新渔浦泵闸改建工程,有序推进滨水步道贯通及水环境建设,提升水生态品质。
4、继续推进初雨调蓄设施及配套建设。积极推进友乐路调蓄池建设,预计2025年上半年完成顶管施工、10月工程竣工。继续推进中泾路泵站新建连通管工程,预计2025年上半年完工。
5、持续攻坚雨污混接整治。总结试点样板片区建设经验,有序推进住宅小区混接整治项目,督促非住宅排水户落实整改工作;推动智慧排水系统建设,研究完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推进市政排水管道整治工作,完成2级结构病害修复,基本解决管道渗漏问题。
6、持续做好水务长效管理。做好水务设施日常管理养护,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智慧河湖建设,做好入河排污口常态化管控,提升水务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动员能力,充分激发全社会参与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更多力量,形成共治强大合力。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
抄送:市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