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通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1-10-22

近期,区医疗保障局对24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上海市皮肤病医院,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套高收费、不合理检验和不合理用药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2.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套用收费标准和超量用药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长宁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超医保支付范围和收费与记录不符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4.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特色医学中心,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不合理收费和收费与记录不符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5.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〇五医院,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套高收费、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和高套收费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6.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医院,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重复收费、套高收费、无指征检查检验、超医保支付范围和不合理治疗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7.上海电力医院,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套用收费标准、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不合理组方、超量收费、不合理用药和套高收费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8.民航上海医院,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收费与记录不符、不合理化验、不合理治疗和不合理收费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9.天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不合理检验、超医保支付范围、收费与记录不符和不合理治疗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10.周家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不合理检验、收费与记录不符和重复收费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11.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不合理检查、分解收费、高套收费、收费与记录不符和不合理检验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12.仙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重复收费、不合理检验、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和超适应症用药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13.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不合理检验、不合理治疗和超医保支付范围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14.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套高收费、收费与记录不符、不合理治疗和不合理用药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15.江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重复收费、收费与记录不符、重复检查疗和超医保支付范围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16.程家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验、重复收费、套高收费、分解收费和收费与记录不符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17.北新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检查检验、收费与记录不符和套高收费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18.新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不合理检验、重复收费、套用收费标准、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和收费与记录不符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19.上海神州医院,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不合理检验、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治疗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20.文杰护理院,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重复收费、不合理检查和收费与记录不符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21.永浩护理院,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收费与记录不符和重复检验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22.文锦护理院,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重复收费、不合理组方、超医保支付范围和超量收费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23.金之福护理院,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不合理用药、重复检查和收费与记录不符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24.源生中医门诊部,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医保结算费用,存在不合理组方、重复用药、不合理收费和不合理治疗的行为,予以责令整改,退回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上海市长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