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5·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事故后评估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5-05-30

2024年5月12日19时52分,位于通协路269号建滔广场131铺位泉盛餐饮(上海)有限公司长宁第十三分公司的食其家店铺内,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在进行空调维保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长宁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2024年7月12日,事故调查报告经长宁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3〕5号)《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长宁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5·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事故后评估组,于2025年4月7日至5月19日,对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本评估报告。现将评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起事故评估组由长宁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新泾镇、临空园区组成,聘请上海争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参加。2025年4月11日,区应急管理局召开评估工作启动会议,明确了评估对象、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确定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5·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评估组查阅相关资料,长宁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9月24日向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

(二)其他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1.长宁区应急管理局责令蒋XX立即停止所有违规的特种作业行为,并停止开展相关业务。蒋XX已按要求停止开展相关业务。

2.泉盛餐饮(上海)有限公司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对顾XX给予辞退处理。

三、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缴纳罚款和支付赔偿金后经营困难,实际处于停业状态。公司因债务问题无法注销,计划偿清债务后注销。

(二)泉盛餐饮(上海)有限公司

进一步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与新聘用的空调维修作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加强对各经营店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佐证材料包括日常安全培训记录,以及在食其家品牌内部组织开展的事故警示教育记录。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经资料审查、现场核查、专业评查,对该起事故处理、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

(一)长宁区应急管理局已对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泉盛餐饮(上海)有限公司对顾XX的处理已落实,顾XX已离职。

(三)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已停业,待注销。泉盛餐饮(上海)有限公司已实施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综上,该起事故处理已全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

五、工作建议

(一)建议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严格落实员工和被派遣劳动者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过程监管,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议泉盛餐饮(上海)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规范内部规章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各经营店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切实担负起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风险识别,预先辨识潜在的危险,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管控风险,预防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