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应急局关于《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5·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
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2日19时52分,位于通协路XXX号建滔广场XXX铺位泉盛餐饮(上海)有限公司长宁第十三分公司的食其家店铺(以下简称食其家店铺)内,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在进行空调维保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3〕5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授权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新泾镇、临空园区组成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5·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教训,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的措施建议。
调查组形成了《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5·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现将《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5·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呈上,请予批复。
附件:诺让机电工程(上海)有限公司“5·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