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25X0202400023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长发改〔2024〕30号
  • 发布日期:2024-06-03

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4年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经2024年5月28日区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附件:

2024年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全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坚持“核心是信、关键是用”的工作理念,结合长宁重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和城市数字化转型等重大战略机遇,以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信用支撑监管治理、信用便民惠企为重点方向,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贡献诚信力量。

一、强化服务重大国家战略

1.对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积极对接市科技信用平台、促进科技创新信用增进机制建设,结合长宁实际,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科创企业需求的信用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融资信用服务产品。发挥长宁国际化特点,积极对接市级研究规范涉外人员公共信用信息标准,争取在沪常住境外人士公共信用报告查询相关场景在长宁落地。加大长宁企业AEO培育,帮助企业对接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AEO企业信用便利化措施。

2.信用助力长三角协同发展。大力开展“五五购物节”及全年各类促销费活动,推动企业诚信兴商。推动“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消费承诺、线下零售“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倡导企业加入“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创建等活动。助推城市数字化转型,对接“长三角数据模型研究实验室2.0”服务能级优化提升,助力企业便捷、精准地获取融资服务。

二、持续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3.强化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对接市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功能提升、“联合建模全流程放贷”探索,优化长宁信易贷平台功能,探索惠企金融政策线上集成式办理。提升长宁“信易贷”品牌影响力,持续推进“企业贷”“乐创1+N”“银税互动”“专利小贷”“金融店小二”“科技履约贷”等与“信易贷”结合,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服务。加强信易贷特色数据归集,探索建立水电气数据报送机制。对接市级建立向金融机构推送企业信用信息机制,探索“园区整体授信”模式。持续完善“政银企担”多方合作机制,探索融资服务平台引入融资担保机构和风险缓释工具。

4.落实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落实市级推进第二批18个领域实施专用信用报告有关工作要求,实现主要执法领域全覆盖。落实优化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开具服务要求,推动“合规一码通”按照市级工作要求在长宁落地。

5.落实政府诚信履约践诺工作要求。积极对接市级对区政务诚信评价有关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主动向上对接,持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加强政务诚信典型案例常态化梳理,聚焦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总结经验做法和案例。

三、深化赋能信用监管机制

6.广泛推行信用承诺制。推动在政务服务中广泛适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等各类信用承诺制,通过信用承诺助力缩减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和办理流程,探索承诺履约闭环管理。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行业自律机制,鼓励街镇、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经营主体开展诚信经营信用承诺,推动信用承诺常态化公开,发挥经营主体自我约束和社会公众监督的正面引导作用。持续推进各领域信用承诺信息归集,探索建立承诺信息常态化归集机制。

7.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应用。推动各条线部门落实市级重点领域信用分类监管任务落地,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情况和案例报送,各部门至少形成1个分级分类监管案例。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市级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或探索区级标准,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积极对接市级信用监管共性支撑系统功能,争取部分领域在长宁开展试点,探索信用评价结果嵌入业务系统和执法监管系统,形成信用应用全过程闭环管理。对接市级经营主体综合监管信用评价体系研究,争取综合评价在长宁应用试点,探索评价结果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等场景中落地。对接市级专利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探索信用应用场景。

8.提升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效能。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一站式”提交涉企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申请,做好与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修复结论“一次性”互认。不断提升失信信息修复便利度,通过部门间履罚信息共享、申请表智能预填、电子印章实时调用等方式,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降低办理时限。推动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信用修复相关流程、时限要求,及时完成修复申请办理。积极对接市级工作要求,在应急管理等领域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权益告知书“两书同达”制度,强化对信用信息主体的知情权保障。与市级加强对接,探索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异常名录、行政检查负面信息以及违反信用承诺信息的信用修复机制。

四、大力拓展信用应用场景

9.持续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信用建设,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配合市级部门探索推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估和动态管理。落实社保业务容缺经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劳务派遣单位信用分类监管。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实名从业制度,深化信用管理。推动长宁各商圈持续开展诚信经营活动,营造诚信氛围。积极推动旅游、消费、医疗、金融等方面信用惠民便企,为各类守信主体提供优惠便利,增强人民群众的信用获得感,各单位至少形成1个信用惠民便企案例。

10.支持基层治理信用实践创新。鼓励和支持街镇、社区社会治理信用应用,通过社区公约建设,提升自律自治能力。推动园区、商圈、街镇等创新应用场景,在综合监管、信用惠民、信用便企、诚信宣传等方面实现突破,拓展“信用+社会治理”应用场景,各单位至少形成1个典型案例。

11.深化长宁信用特色。深化社会救助信用告知承诺制度,推动社会救助审查“单向核查”向“双向互动”转变,加强经验总结提炼。巩固深化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入推进“以网管网”“数据管网”“协同管网”“信用管网”,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效能。对互联网平台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靠前对重点平台、电商、直播企业开展专业化“体检式”“啄木鸟式”合规性指导。探索互联网服务平台型企业实施对入驻商家和上下游企业、用户的信用评价,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加强在线交易风险信用管理。

五、不断夯实信用基础支撑

12.提升区信用平台服务能级。对接市信用平台功能,全面优化长宁信用平台数据归集、信用查询、数据共享等基础功能,为全区信用工作做好支撑。依法依规推动平台数据安全管理优化升级,支撑信用服务和应用。提升“信用长宁”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及内容更新。

13.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编制2024年区级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行为、应用清单,依法依规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对照国家、市级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做好梳理统计工作,结合全市季度评估结果,定期通报相关情况。持续推进五类行政管理(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信用承诺及履约、政策性合同履约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14.推动信用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为开展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惠民便企等工作提供支撑。加大对长宁信用服务机构的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机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做好信用服务行业的梳理统计,引导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15.持续完善信用制度建设。积极配合市级《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制度等文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区级相关制度,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水平。做好市“构建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区级相关研究,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16.加强诚信文化建设。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诚信兴商宣传月”“市民修身行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各部门条线工作要求,持续开展诚信教育普及活动,各部门至少形成1篇信用相关宣传材料。着重宣传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和诚信先进个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树立诚信意识,推动守法诚信、践信守诺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价值取向和社会风尚。

 

附件:

2024年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分工表

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一、强化服务重大国家战略

1.对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

1

积极对接市科技信用平台、促进科技创新信用增进机制建设,结合长宁实际,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科创企业需求的信用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融资信用服务产品

区科委,区投促办、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发挥长宁国际化特点,积极对接市级研究规范涉外人员公共信用信息标准,争取在沪常住境外人士公共信用报告查询相关场景在长宁落地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大长宁企业AEO培育,帮助企业对接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AEO企业信用便利化措施

区商务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信用助力长三角协同发展

4

大力开展“五五购物节”及全年各类促销费活动,推动企业诚信兴商。推动“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消费承诺、线下零售“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倡导企业加入“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创建等活动

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助推城市数字化转型,对接“长三角数据模型研究实验室2.0”服务能级优化提升,助力企业便捷、精准地获取融资服务

各行业主管部门、区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3.强化企业融资信用服务

6*

对接市“信易贷”平台功能提升、“联合建模全流程放贷”探索,优化长宁信易贷平台功能。提升长宁“信易贷”品牌影响力,持续推进“企业贷”“乐创1+N”“银税互动”“专利小贷”“金融店小二”“科技履约贷”等与“信易贷”结合,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服务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投促办、区数据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强信易贷特色数据归集,探索建立水电气数据报送机制

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等

8

对接市级建立向金融机构推送企业信用信息机制,探索园区整体授信模式

区发展改革委、区数据局、区东虹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

持续完善“政银企担”多方合作机制,探索融资服务平台引入融资担保机构和风险缓释工具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

10

落实市级推进第二批18个领域实施专用信用报告有关工作要求,实现主要执法领域全覆盖。落实优化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开具服务要求,推动“合规一码通”按照市级工作要求在长宁落地

区司法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数据局、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政府诚信履约践诺工作要求

11*

积极对接市级对区政务诚信评价有关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主动向上对接,持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加强政务诚信典型案例常态化梳理,聚焦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总结经验做法和案例

区府办、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统计局、区信访办、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赋能信用监管机制

6.广泛推行信用承诺制

12

推动在政务服务中广泛适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等各类信用承诺制,通过信用承诺助力缩减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和办理流程,探索承诺履约闭环管理

区发展改革委、区府办、区司法局、区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行业自律机制,鼓励街镇、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经营主体开展诚信经营信用承诺,推动信用承诺常态化公开,发挥经营主体自我约束和社会公众监督的正面引导作用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持续推进各领域信用承诺信息归集,探索建立承诺信息常态化归集机制

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区府办、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应用

15*

推动各条线部门落实市级重点领域信用分类监管任务落地,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情况和案例报送,各部门至少形成1个分级分类监管案例。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市级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或探索区级标准,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优化监管资源配置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积极对接市级信用监管共性支撑系统功能,争取部分领域在长宁开展试点,探索信用评价结果嵌入业务系统和执法监管系统,形成信用应用全过程闭环管理。对接市级经营主体综合监管信用评价体系研究,争取综合评价在长宁应用试点,探索评价结果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等场景中落地

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对接市级专利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探索信用应用场景

区知识产权局牵头

8.提升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效能

18

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一站式”提交涉企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申请,做好与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修复结论“一次性”互认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等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不断提升失信信息修复便利度,通过部门间履罚信息共享、申请表智能预填、电子印章实时调用等方式,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降低办理时限。推动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信用修复相关流程、时限要求,及时完成修复申请办理

区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积极对接市级工作要求,在应急管理等领域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权益告知书“两书同达”制度,强化对信用信息主体的知情权保障

区应急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与市级加强对接,探索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异常名录、行政检查负面信息以及违反信用承诺信息的信用修复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四、大力拓展信用应用场景

9.持续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22

加强养老服务信用建设,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

区民政局牵头

23

配合市级部门探索推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估和动态管理

区教育局牵头

24

落实社保业务容缺经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劳务派遣单位信用分类监管

区人社局牵头

25

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实名从业制度,深化信用管理

区房管局牵头

26

推动长宁各商圈持续开展诚信经营活动,营造诚信氛围

区商务委牵头

27*

积极推动旅游、消费、医疗、金融等方面信用惠民便企,为各类守信主体提供优惠便利,增强人民群众的信用获得感,各单位至少形成1个信用惠民便企案例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支持基层治理信用实践创新

28

鼓励和支持街镇、社区社会治理信用应用,通过社区公约建设,提升自律自治能力

各街道、镇

29*

推动园区、商圈、街镇等创新应用场景,在综合监管、信用惠民、信用便企、诚信宣传等方面实现突破,拓展“信用+社会治理”应用场景,各单位至少形成1个典型案例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化长宁信用特色

30

深化社会救助信用告知承诺制度,推动社会救助审查“单向核查”向“双向互动”转变,加强经验总结提炼

区民政局牵头

31

巩固深化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入推进“以网管网”“数据管网”“协同管网”“信用管网”,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效能。对互联网平台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靠前对重点平台、电商、直播企业开展专业化“体检式”“啄木鸟式”合规性指导。探索互联网服务平台型企业实施对入驻商家和上下游企业、用户的信用评价,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加强在线交易风险信用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五、不断夯实信用基础支撑

12.提升区信用平台服务能级

32

对接市信用平台功能,全面优化长宁信用平台数据归集、信用查询、数据共享等基础功能,为全区信用工作做好支撑。依法依规推动平台数据安全管理优化升级,支撑信用服务和应用。提升“信用长宁”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及内容更新

区发展改革委、区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33*

编制2024年区级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行为、应用清单,依法依规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对照国家、市级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做好梳理统计工作,结合全市季度评估结果,定期通报相关情况。持续推进五类行政管理(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信用承诺及履约、政策性合同履约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信用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35

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为开展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惠民便企等工作提供支撑

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加大对长宁信用服务机构的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机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做好信用服务行业的梳理统计,引导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持续完善信用制度建设

37

积极配合市级《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制度等文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区级相关制度,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8

做好市“构建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区级相关研究,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区府办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39*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诚信兴商宣传月”“市民修身行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各部门条线工作要求,持续开展诚信教育普及活动,各部门至少形成1篇信用相关宣传材料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0

着重宣传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和诚信先进个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树立诚信意识,推动守法诚信、践信守诺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价值取向和社会风尚

区文明办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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