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办、局,各街道(镇),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区属企业集团:
《长宁区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长宁区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的若 干 意 见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上海市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精神要求,加快推进长宁区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厚植区域人才优势,打造海内外人才近悦远来的良好环境,特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上海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要求,积极对接长三角地区人才一体化建设以及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全力打响“四大品牌”以及虹桥商务区打造国际开放枢纽战略部署要求,围绕长宁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和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全球视野,坚持精准施策,坚持制度创新,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更加突出人才发展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更加突出高端引领与整体开发协调推进,更加突出企业和市场的主体作用有效发挥,更加突出政策优惠和制度创新协同驱动,进一步形成惠及面广、集聚度高、更具比较优势的区级人才政策体系,为长宁加快建设国际精品城区、服务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举措
(一)聚焦区域发展实施重点人才工程
1.实施高峰人才支持计划。落实《上海加快实施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支持企业大力引进符合长宁产业发展导向、在国际国内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公认度的一流人才及其团队。对落地长宁的人才和团队通过“量身订制”的方式给予个性化支持和综合配套服务。
2.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激励计划。对本区内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及航空服务业、时尚创意产业、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人工智能、金融服务等重点产业中从事高级管理、高级研发、核心技术等岗位的企业骨干人才,经用人单位推荐认定,给予激励补贴或配套服务。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的民营科技企业中设立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并对基地录用的硕士、博士等人员给予一定生活补贴,优先享受人才安居等政策。
3.实施社会事业紧缺人才培育计划。支持教育、卫生、文化、社会建设、法律服务等领域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制订专项人才支持政策。大力实施名师、名校长、名医、文化名人等社会事业人才培养工程。改进社会事业人才激励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激励扶持机制,充分尊重优秀人才及团队核心成员对经费的支配权。合理统筹中、高级职称设置和使用,对区属事业单位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探索设置特设岗位,以项目化管理的方式柔性引入高层次人才智力资源。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参加学术会议,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4.实施高技能工匠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制度,加快引进培养一批长宁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对建立国家级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纳入上海市首席技师的企业给予资助匹配,对获得国家级、市级技能奖项的高技能人才予以奖励。组织开展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区首席技师认定培育并给予资助。
5.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开发计划。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充实并优化我区机关、区属事业以及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实施青年紧缺人才实习计划,支持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设立紧缺人才实习基地,对实习基地录用的优秀在校大学生给予一定实习补贴。实施青年创新英才支持计划,持续资助并跟踪培养一批各领域青年管理人才、科研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二)打造国际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
6.拓宽海外人才引进渠道。支持区内企业根据发展需要面向全球大力引进高层次外籍人才、华人华侨专家型人才以及海外留学人员,或邀请海外专家以短期跨境项目合作方式提供智力服务。利用驻沪领事机构、各类国际组织等资源,举办更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涉外人才活动,吸引优秀涉外人才和有影响力的机构落户长宁。
7.建设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首站。面向海外、面向长三角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品牌活动。对外籍人才或留学回国(境)人员带项目、带技术、带团队到本区创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提供创业辅导、企业注册、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等一站式服务,使长宁成为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回国创业首选之地。
8.深化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积极争取海外人才服务事项在长宁先行先试。深化市、区合作机制,优化提升侨务、台胞、外事等服务专窗功能。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审批流程,聚焦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飞行员等重点群体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推进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实行“一对一”代理服务机制。
9.优化海外人才宜居宜业环境。对于在科技创新、技术转化、对外交流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才,在市外办支持下,率先试点建立区级外籍人才荣誉激励机制。提供海外人才就医便利,提升医护人员外语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区属、外资及民营医院建立外籍人才医疗服务绿色通道,支持上海市同仁医院提供国际医疗保险结算服务。加强国际教育资源供给,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提供咨询等服务,鼓励本区中小学为外籍人员子女随班就读创造更好的条件。
(三)提升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能级
10.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认定评价机制。综合企业发展现状、区域贡献度、成长性等因素,建立人才政策重点扶持企业目录,注重将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小微企业纳入目录。充分尊重用人单位在人才认定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创新市场、社会等多元评价方式;聚集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人才特殊性,实施更加精准科学的分类评价机制;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扩大政策的有效覆盖。
11.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多元化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制定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引进集聚一批知名人力资源企业和新兴业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人力资源服务联盟,支持人力资源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等在本区开展人才引进、培训、评价、激励等服务。对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推荐优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落地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给予奖励。大力支持专业类人才学术活动、高端引才引智活动等落地长宁。
12.发挥企业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建立“人才开发优秀单位”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在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激励中发挥主体作用。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人能力提升计划,依托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开展“优秀人力资源经理人”培育,组织人事经理定期培训,组建人力资源社群活动,畅通人事信息沟通渠道。
(四)搭建科技创新人才事业发展平台
13.支持优秀人才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定期开展区级创新团队选拔培育工作,支持各领域高层次人才作为团队领衔人,组建项目攻坚团队,开展人才梯队培养。支持人才参加全国、市级和区级创新创业大赛,对比赛获得名次且两年内获奖项目在本区落地的创业团队及人才,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并优先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14.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本区企业和区属事业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区人才办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区级扶持补贴;对经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工作站建设经费。对本区博士后工作站招收,或本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引进的在站博士后人员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对本区企业和区属事业单位引进或留用出站博士后研发人员,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所需人员经费。
15.支持建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每年支持一批校企合作人才共育项目,鼓励本区企事业单位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才(团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本区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紧缺专业人才联合培养。
(五)完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16.完善市区衔接配套的人才激励培养机制。对落地长宁的国家和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上海领军人才等国家和本市重点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落实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实施长宁区领军拔尖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每三年选拔培养一批“十大领军人才”、“领军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对入选人才给予一定奖励,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
17.发挥人才户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积极落实本市科创人才引进新政,聚焦科技企业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创业投资机构合伙人等,大力引进我区紧缺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进一步在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优秀人才中加强人才引进政策宣传,提供个性化引才政策指引。对经认定的本区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优先推荐列入人才引进和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就业重点扶持单位。
18.加强人才安居工程保障力度。拓宽人才公寓筹措渠道,鼓励区属国有企业、社会化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人才公寓配套服务,根据创新创业人才入住人数给予一定激励补贴。深化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人才安居保障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优秀人才,经用人单位推荐认定,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货币化租房补贴,或推荐轮候入住人才公寓。
19.创新便利化人才审批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深化实施人才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主动对接虹桥商务区,积极争取长三角人才服务事项通办和重大改革举措在长宁区先行先试。在企业和人才集聚度较高的园区、楼宇建设一批“虹桥人才荟”人才服务站点。实施三级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接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人才服务需求,实行一口受理、专人专办。深化党委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机制,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走访慰问、学习培训、健康医疗、子女教育、公共人事等方面服务便利。
20.建设人才政策统一发布受理平台。建设“虹桥人才荟”微信平台,打造具备政策查询、信息发布、手机预约、进度查询等功能的一站式掌上移动服务平台。建立全区统一的人才资助信息申报平台,简化申报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避免重复资助和交叉资助。建立人才政策决策向企业和人才问计求策机制,完善人才政策实施情况跟踪评估机制,健全人才政策诚信体系和退出机制。
三、附则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如与我区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如与国家、本市相关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本市相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