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晓艳、黄轲及同志任职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江苏路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2024-11-01

街道各办公室、直属单位、居民区:

党工委决定:

呼晓艳同志任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黄轲及同志任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