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楠同志任职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中共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10-18

街道各办公室、直属单位、居民区:

党工委决定:

张楠同志任江苏路街道党政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未定职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