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长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请示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索引号:SY6887514340202200007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长人社〔2022〕3号
  • 发布日期:2022-01-21
中共长宁区委: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长宁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发展,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设立上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等的通知》(沪委20201082号)要求,对标对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结合我区人才工作实际,建议设立长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撤销长宁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今后长宁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职能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承担。

    一、长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长、副组长

    对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规格,组长由区委书记王岚同志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区委副书记纪晓鹏同志,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白雪茹同志,区委常委、副区长杨元飞同志,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潘国力同志和副区长陆浩同志担任。

    (二)成员单位

    参照上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确定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6家成员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长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对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规格,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白雪茹同志担任。副主任6名,分别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陆敏同志,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周薇同志,区科委副主任林静同志,区商务委副主任朱虹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陆霓同志和区人社局副局长马骏。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以后,将持续推进落实中央及市人才工作会议的要求,强化党管人才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构筑与长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不断厚植人才发展优势,努力营造敬才、爱才、重才的良好氛围,为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当否,请批复。

 

附件:上海市长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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