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5年7月22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正式下达本区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额度。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举债数额等情况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各级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为此,区财政局编制了《长宁区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本区政府债券额度和资金使用建议方案
市财政局核定下达本区新增债券额度10亿元、再融资债券额度18.60亿元。
(一)关于新增债券额度
市财政局下达本区新增债券额度1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额度8亿元、专项债券额度2亿元。按照“聚焦重点、用足用早”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拟将本次新增债券用于本区社会事业、市政建设等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其中:新增一般债券8亿元用于上海国际体操中心整体改造、娄山关路445弄综合项目、长宁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等建设项目,新增专项债券2亿元用于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异地迁建和清池路养老院新建工程等建设项目。
(二)关于再融资债券额度
市财政局下达本区再融资债券额度18.6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70亿元、专项债券6.90亿元,按规定用于偿还本区当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需要说明的是,2025年债券还本支出在年初预算已全额安排,本次下达再融资债券中,腾出财力5亿元,拟统筹用于保障稳增长、稳就业、促消费等方面支出。
二、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
2025年本区新增债券额度和再融资债券额度需纳入本次预算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我区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为247.26亿元。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市财政局下达新增一般债券8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1.70亿元后,本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预算数由0亿元调整为19.70亿元,增加19.70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增加19.70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1)根据上述债券资金使用方案,安排基本建设项目支出8亿元,安排稳增长、稳就业、促消费相关支出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预算数由222.78亿元调整为235.78亿元,增加13亿元。
(2)因2025年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在年初预算已全额安排,本次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下达11.70亿元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0亿元。“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数由0亿元调整为6.70亿元,增加6.70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增加19.70亿元。
调整后,我区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调整为266.96亿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我区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为19.20亿元。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市财政局下达新增专项债券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90亿元后,本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预算数由0亿元调整为8.90亿元,增加8.90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增加8.90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1)根据上述债券资金使用方案,安排基本建设项目支出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预算数由10.50亿元调整为12.50亿元,增加2亿元。
(2)因2025年专项债券还本支出在年初预算已全额安排,本次下达的再融资专项债券6.90亿元全额补充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下年支出”预算数由0亿元调整为6.90亿元,增加6.90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增加8.90亿元。
调整后,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调整为28.10亿元,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完成预算调整程序后,我们将尽快下达债券项目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项目推进和债券资金执行,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我们将继续开展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通报预警,严格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强债券项目绩效管理。研究并完善专项债券资金监管机制,夯实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