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1-26

一、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2023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长宁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有力支持长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1.2023年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8.53亿元,为预算的105.15%,同比增长8.31%。

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6.74亿元,完成预算的94.74%;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25亿元,部分中央、市拨专款结转下年支出1.8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37亿元,支出总计248.17亿元。

③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53亿元,加上市级财政与本区结算净收入31.6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79亿元、调入资金0.56亿元、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05亿元以及本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60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总计248.17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48.17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95亿元,为预算的114.59%;加上市级财政与本区基金结算净收入0.36亿元,本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0.50亿元,动用历年结余3.77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总计26.58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7亿元,完成预算的91.00%;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60亿元,支出总计26.3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15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结余0.0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8亿元,为预算的100.62%;加上转移支付收入0.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财力总计1.42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97亿元,完成预算的96.02%;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42亿元,全区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39亿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结余0.03亿元。

2.2023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2023年,我们贯彻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强化开源与节流,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1)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拓展政策性担保功能作用,抓实抓细“长宁企业贷”推进工作,累计贷款余额16.19亿元、受益企业459户,贷款余额增幅始终保持全市前列。实施政策性融资担保费和贷款利息补贴政策,惠及企业65家。优化产业扶持政策流程,加快兑付各类企业扶持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二是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支持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3+3”重点产业完成综合税收370亿元,同比增长40%,占全区税收比重达67%,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推动加快元宇宙、智能终端、绿色低碳等产业新赛道布局,探索研究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未来产业前沿领域,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三是支持激发市场活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支持深化联合招商机制,打好政策组合拳,提升惠企政策的集成性和匹配性,促进提升招商引资质效,上当年引进重点项目产税30.7亿元。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做大做强,稳定企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2)坚持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

①加快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进一步夯实区域财源基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强化产业政策供给,支持增强产业韧性,相关支出51.96亿元。二是支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相关支出11.06亿元。三是加快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相关支出2.06亿元。

②保障品质生活实现新提升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预算安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一是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优化教育经费投向,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相关支出25.33亿元。二是支持推进健康长宁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加强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和救治资源准备,相关支出16.69亿元。三是强化社会兜底保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动优化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推动稳定和扩大就业,相关支出26.49亿元。四是促进增强城区文化魅力。推动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优化文旅空间布局,促进打造文体“精品、优品、新品”,相关支出3.75亿元。

③支持城区品质达到新高度

支持深化推进“全周期、全时段、全覆盖”的精细化管理,系统支持人民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不断实现长宁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推动优化人居环境。推进“两旧一村”改造、精品小区建设、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相关支出7.30亿元。二是支持绿色高品质发展。提升区域内绿化养护管理水平,推进一纺机公共绿地新建项目及虹桥公园、中山公园等提升改造,相关支出10.04亿元。三是提升市容环境品质。支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系统,提升城区环境品质,相关支出6.57亿元。四是完善城区交通体系。保障福泉路地下人行通道等重大工程及市政、河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养护经费,相关支出5.40亿元。五是支持城区品质提升。推进新一轮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相关支出5.75亿元。

④推动社区治理实现新提升

进一步支持“两张网”建设,强化对城区治理的支撑,促进提升城区软实力。一是支持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支持向基层充实人财物权等资源力量,持续强化社区基层建设,相关支出19.17亿元。二是筑牢城区安全底线。支持深入推进平安长宁建设,相关支出12.01亿元。三是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运用“负面清单”+“指导性目录”双重管理模式,全方位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化管理,相关支出9.79亿元。

(3)聚焦关键领域改革,推动财政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勤俭节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更多资源聚焦于深入实施重大战略任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加强薄弱环节。

二是加强资源统筹。强化增量与存量资源统筹,深化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严格落实公物仓管理制度,推动低效闲置资产调剂使用。

三是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推动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3.区以下转移支付、“三公”经费、政府债务等事项

(1)区以下转移支付的情况

我区对下级没有转移支付。

(2)2023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汇总全区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2253.71万元,比预算数3373.90万元,减少1120.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4.48万元,减少509.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29.03万元,减少20.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89.78万元,减少441.22万元;公务接待费160.42万元,减少148.48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市财政局核定,并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区获批2023年度再融资债券10.10亿元(一般债券10.10亿元、专项债券0亿元),获批新增债券1亿元(一般债券0.50亿元、专项债券0.50亿元)。

截止2023年底,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01.50亿元,债务余额为91.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2.36亿元、专项债务29.10亿元。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过去一年,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财政改革和发展进展顺利,全面完成预算收支目标,为长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一是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财政收入保持持续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各领域资金需求较大,财政支出刚性特征明显,预算平衡难度加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收支矛盾凸显;二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全过程预算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需进一步强化。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2024年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4年政府预算草案

1.2024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4年我区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总体要求,围绕区委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为长宁加快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严格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落实人大预算审查和监督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提质增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2024年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是:

(1)预算法定原则。坚持增强法治观念,强化纪律意识,严肃财政纪律。明确部门预算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预算约束,不断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2)保障重点原则。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强化保障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加强民生保障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有限公共资源与政策目标的有效匹配。

(3)预算统筹原则。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集中力量办大事。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切实做到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深化绩效原则。坚持有序推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管控,推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在更高水平上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5)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增强预算管理透明度,加大政府预决算公开力度,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推进实施预算公开标准化、目录化管理。

2.2024年政府预算收支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5%,完成176.96亿元;加上市区财力结算补助净收入预计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4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81亿元,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总计223.19亿元。

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19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85亿元,转移支付净收入0.15亿元,动用历年结余0.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总计16.05亿元。

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5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1亿元,加上转移支付收入0.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财力总计1.4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42亿元,安排支出1.03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0.55亿元、费用性支出0.41亿元、其他支出0.07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3.2024年预算保障重点

(1)以夯实产业基础为目标,助推产业发展高度

支持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发展动力。一是加强产业政策优化和供给,安排资金61.27亿元。二是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深入对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任务,深化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安排资金11.19亿元。三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支持深化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安排资金1.80亿元。四是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市区联动。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安排资金0.20亿元。

(2)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持续保持城市温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紧扣群众急难愁盼,扩大资源共享,支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支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保障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安排资金25.97亿元。二是支持深入开展健康长宁行动。支持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试点,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安排资金13.32亿元,加上公立医疗机构事业收入,全区安排卫生健康相关经费总量66.99亿元。三是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形成共同富裕的良好氛围,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支持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优化为老服务,安排资金33.10亿元。四是支持文化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持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发展,保障上海国际体操中心等一批高品质文体场馆建设,安排资金3.38亿元。

(3)以建设韧性城市为目标,加快宜居城区建设速度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以全领域城市更新带动公共空间提质、城区环境添彩。推动“15分钟生活圈”建设,支持建设宜居宜业的国际精品城区。一是着力促进住有宜居。加快推进“两旧一村”改造、精品小区建设、非成套里弄房屋居住条件改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安排资金3.86亿元。二是拓展城区绿色空间。加快建设公园城市,推进中山公园、虹桥公园及华山儿童公园等提升改造,安排资金2.60亿元。三是提升市容环境品质。支持源头分类管理和生活垃圾处置设备设施改造提升,安排资金6.27亿元。四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福泉路地下人行通道等重点工程以及市政、河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养护经费,安排资金3.86亿元。五是支持城区品质提升。推进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安排资金1.40亿元。

(4)以高效能治理为目标,提升城区治理精度

持续支持“一网通办”迭代升级,促进“一网统管”由“进一网”向“管全城”提升,支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支持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安排资金17.18亿元。二是筑牢城区安全底线。支持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安排资金11.97亿元。三是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持续推进多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安排资金8.97亿元。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

因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尚未下达,因此年初预算未列入。2024年预算执行中,将按照实际发行情况纳入预算管理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2)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全区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73.9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7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731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08.90万元。

三、为全面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而努力

2024年,我们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政领财”,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政改革发展,助推长宁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长宁国际精品城区建设。

1.紧扣市场主体需求,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深刻领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要求。支持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一是加快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持续推进重大项目落地、高端产业布局、总部能级提升,加快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原始创新型企业。二是坚持把高质量发展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不断夯实招商安商稳商工作基础,坚持存量增量并重、数量质量并举,有效提高城区经济密度。三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三级三系”联系服务企业机制,把市场化作为鲜明主线、法治化作为基础保障、国际化作为重要标准,扎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深化财政改革发展,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支持推进城区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基层运转“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充分考量需要和可能,制定政策、安排支出。二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发挥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作用,加大对教育、科技、就业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绩效结果应用,通过调整预算安排、优化政策内容、督促改进管理等方式,促进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

3.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持续深入推进财会监督

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收支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一是优化财会监督体系。做好财会监督工作,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更好发挥监督协同效应。二是健全各类监督与整改长效机制。将各类审计、巡察等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与预算编制相挂钩。三是扎实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加强全区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2024年财政工作目标明确,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沿着党的二十大指明的方向,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保持财政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发展中破解困难,在增长中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更好发挥财政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积极作用,为长宁加快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