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2025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2025年3月26日区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 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制定长宁区支持企业增能和高能级企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区商务委 |
第二季度 |
2 |
制定长宁区土地储备成本认定管理办法 |
区规划资源局 |
第二季度 |
3 |
修订长宁区未实施建设项目土地管理办法 |
区规划资源局 |
第二季度 |
4 |
制定长宁区城市更新2025-2027年行动计划 |
区建设管理委 |
第二季度 |
5 |
制定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管理办法 |
区政府办公室 |
第三季度 |
6 |
制定长宁区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
区商务委 |
第三季度 |
7 |
修订长宁区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补贴办法 |
区民政局 |
第三季度 |
8 |
制定长宁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 |
区应急局 |
第三季度 |
9 |
确定2026年长宁区为民办实事建议项目 |
区政府办公室 |
第四季度 |
10 |
制定长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11 |
修订长宁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
区数据局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