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对《2025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调整并公布。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序号 |
事 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制定《长宁区土地储备成本认定管理办法》 |
区规划资源局 |
第二季度 |
2 |
修订《长宁区未实施建设项目土地管理办法》 |
区规划资源局 |
第二季度 |
3 |
制定《长宁区城市更新2025-2027年行动计划》 |
区建设管理委 |
第二季度 |
4 |
制定《长宁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 |
区应急局 |
第三季度 |
5 |
制定《张江高新区长宁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 |
区科委 |
第三季度 |
6 |
确定2026年长宁区为民办实事建议项目 |
区府办 |
第四季度 |
7 |
制定《长宁区促进高质量发展升规达标奖励实施办法》 |
区发改委 |
第四季度 |
8 |
制定《长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 |
区发改委 |
第四季度 |
9 |
制定《长宁区支持企业增能和高能级企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区商务委 |
第四季度 |
10 |
制定《长宁区抢抓低空经济新赛道 打造航空经济新优势行动方案》 |
区商务委 |
第四季度 |
11 |
制定《长宁区关于加快建设虹桥企业出海总部集聚区的行动方案》 |
区商务委 |
第四季度 |
12 |
修订《长宁区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补贴办法》 |
区民政局 |
第四季度 |
13 |
修订《长宁区房屋协议置换实施办法》 |
区房管局 |
第四季度 |
14 |
修订《长宁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
区数据局 |
第四季度 |